玉林教育局的 ***

玉林教育局秘书科(行政审批办公室):0775-2685466,邮箱:ylsj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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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0775-2673700

玉林教育局督导室:0775-2685269

玉林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0775-2695352

玉林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755-2688632

玉林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75-2681555

玉林教育局财务基建科:0775-2686715

玉林教育局人事科:0775-2684011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2、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4、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承担职业指导工作。

5、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学校收费行为,会同财政部门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7、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 *** 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玉林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9、开展与国内外教育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0、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11、承办玉林市人民 *** 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秘书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督导室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如何查询工程师职称

工程师查询方式有3个:

*** 查询、公函查询、网查查询

1. *** :直接拨打你证书申报地人事局的 *** ,查询证书情况

2.公函:一般你通过了证书考核的话,举办的 *** 部门会发公函发给你的所在的单位

3.网查:登入你所地方 *** 部门网站查询你的证书情况

[广西]广西玉林人事职称网,广西玉林市职称网

事业单位职称级别

事业单位的职称级别分十几个等级,正高级职称是1-4级。副高级职称的是五六七级。然后就是中级职称八九十。再往后就是初级职称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1.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增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放射医学技术中级、核医学技术中级、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心电学技术中级和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中级8个人机对话考试专业,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215、376、377、378、387和391。

2.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73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3.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4.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5.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6.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3年12月31日。

7.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

8.考生应及时打印申报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当地考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9.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兵团考区的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后,于2014年1月9日至2月8日期间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10.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

11.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留意考试专区重要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