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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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评职称,人际交往的准则也是很重要的,在职场少不了竞争,职场的事情从来不是简单就能概括的,身在职场不能不向人学习,哪么如何去评职称,你知道吗?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去评职称1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申报条件
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如何去评职称2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引和稳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职称申报渠道,通过 *** 职称评价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种途径受理民营企业职称申报。
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程序开展自主评审。
坚持属地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原则,注重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规范有序、稳妥推进社会组织评审工作。
《通知》提出: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
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单独评审或专项评审,建立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
进一步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简化申报审核程序,减轻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负担,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为民营企业评价、储备更多优秀人才。
《通知》强调: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质量之一,加强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通过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建设高水平专家和管理人员队伍、合理确定通过率等措施,把好评审质量关。
对职称评审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广西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办法
一:2015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二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材料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复印件。
2.中级职称: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可不需要)、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3.高级: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本科满十年可不需要)、个人简历、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可不需要)、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三: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 *** :报考人员须准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评审人员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
五:专业分类编辑初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初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采矿工程、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
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
物理学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船体工程师、轮机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
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讲师、等。【根据以上各专业细化分类】
六: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七: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
南宁市的助理工程师怎么申报,申报步骤是怎么弄的?本人所有条件以及符合。
其实我以前办理的时候也是刚毕业没多久,然后学校帮办理的……助理工程师好像很容易评的
请老师吃餐饭……送点东西就可以了……所有的资料照填写……然后等拿去公司批就行了……
一、2014年广西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范围,对象:
在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①基本掌握
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
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二、2014年广西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 *** 申报专业及分类:
职称评审专业系列:中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类:工民建、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土建监理、土建结构、建筑工程 、建筑
工程管理、造价、地质勘测、测量、监理工程师、建筑监理、路桥、机 械、机械设计
、铸造设计、机械制造、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自 动化)、电气、电气
设备、电气工程、建筑水电安装、暖通空调安装、计算机技 术、通信工程、电子仪表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光电子 技术、建筑装饰、环境艺术设计
、水利水电、水电工程、给排水、市政工程等.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 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
工作满 3 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职务满 4 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
任助理级职务满 5 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年限可算在毕业
前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
三、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复印件和更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片;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5.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与申报的专业相同,工作资历及学-历算到年底
(1)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认可的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所学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可理解为同一大类。
在民营企业怎么评定职称
在任何企业工作(包括私企打工),都可以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职称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申报评定,取得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职称资格。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
一、初级职称广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技术员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广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
2、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二、初级职称广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十年以上。
三、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四、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广西的中级职称好像分非公系列、工程系列、北部湾系列、民营系列,谁知道这几个系列的区别在那。
非公就是民营,其实系列应该是按照专业领域来分的,如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卫生系列、档案系列、播音系列等,所以的非公(民营)是相对于公有制(体制内)来说的,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是民营企业,那可以到非公评审会申报,如果是 *** 机关单位就要到本单位的职改办办理。非公的应用范围和公有制的一样,就是不与财政挂钩。
广西境内的民营企业申报中高级职称可直接联系:0771-5802377 广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民营科技企业行为,维护民营科技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健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民营科技企业,是指按照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制运行,以技术开发、技术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经营为主要业务的科技型经济实体。
民营科技企业包括:
(一)由国有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创办或者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科研机构转化的,实行国有民营的科技企业;
(二)实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民营科技企业;
(三)实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民营科技企业;
(四)实行股份制经济的民营科技企业。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当把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扶持、引导其健全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民营科技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
(二)指导、监督民营科技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以及发证工作;
(四)组织民营科技企业的成果评定和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五)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人才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民营科技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
(七)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民营科技企业和个人。第五条 各级工商、税务、财政、金融、计划、劳动、人事、统计、审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二章 民营科技企业的设立、认定与变更第六条 设立民营科技企业除具备企业登记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
(一)符合本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施和条件;
(三)以技术开发、技术 *** 以及新产品开发为主要业务的民营科技企业应当拥有合法的专利或者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第七条 实行国有民营的科技企业,除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有资产必须经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二)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应当签订有租赁、委托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等合同,合同中应当包括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份额、利益分享、风险责任、中止合同的条件以及租赁金、保证金等权利、义务;
(三)经营者应当具有支付租赁金、保证金等方面的能力或者其他担保。第八条 申办民营科技企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二)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三)在登记注册后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向原认定机关领取资格证书。
(四)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现有企业符合民营科技企业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地县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补办认定手续,并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后三十日内向原认定机关领取资格证书。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经合法评估后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折价作注册资本。第十条 民营科技企业分立、合并、撤销、歇业、迁移地址、变更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等,应当到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报原认定机关备案。第三章 民营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民营科技企业实行谁投资、谁拥有产权,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第十二条 民营科技企业必须明晰产权关系,其国有资产部分必须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和处置。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实行国有民营或者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按照国有民营方式投资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的经营者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保值、增值。
实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或者股份制经济的民营科技企业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各产权主体的产权关系、利益分享及风险责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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