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评职称条件???
用你的中专文凭就可以了!!!不过要2008年才能评!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相关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类:工民建 土木工程 土建工程 园林工程 建筑管理 建筑施工 建筑装饰 建筑设计 市政测量 安全工程 建筑预算 给排水 建筑艺术设计 腐蚀与保护 水暖与保护 水暖热能 水电安装 铁路桥梁 造价工程等专业 经济类: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兄弟,怎么样?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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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2022年建筑工程中期职称认定文,什么时候出来
12月公示日之后。
根据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2022上半年度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个人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到4月29日下午6点之前。申报者应如实填写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广西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扩展资料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
评中级工程师的相关问题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广西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办法
一:2015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二年工作经验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一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材料为了保证申报材料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复印件。
2.中级职称: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可不需要)、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3.高级: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本科满十年可不需要)、个人简历、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可不需要)、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三: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 *** :报考人员须准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评审人员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
五:专业分类编辑初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初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采矿工程、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
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
物理学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船体工程师、轮机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
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讲师、等。【根据以上各专业细化分类】
六: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七: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
广西的职称认定审核要多久?
广西的职称认定审核大概是两个月左右,职称认定不需要审核太久的,材料也不多,所以比较快,如果是高级职称就要较长时间。
广西二级建造师 要考哪些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市函(2004)56号)和《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04)85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管字(2004)47号)要求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申报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规定,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以下称申报人)提出申请,经申报人审查同意后统一组织上报。
(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在职在编人员是指在建筑业企业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工作,并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
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国家人事部或自治区人事厅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规定,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原建筑业司或建筑管理司)颁发的证书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是指由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和人事教育司共同用印,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用印的证书。
4、申报专业是指《关于2007年建造师考试专业类别调整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的6个建造师专业。申请人根据本人工程业绩情况选择其中某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6、中型工程是指符合本《细则》“各专业中型工程标准一览表”(附件1)中列明的工程。大型工程是指符合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细则》“各专业大型工程标准一览表”(附件2)中列明的工程。
7、工程总承包是指受发包商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管理,或至少应包含“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实施管理。
8、施工总承包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9、施工承包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或有关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0、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中业绩的认定、职称、学历、专业,考核认定评审费收取等相关问题说明,均参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宣贯会议纪要〉的通知》(建市监函(2004)14号)执行。
11、申报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上。
(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证明材料》(附件4)(以下简称《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申请人须在《申报表》封面“申请人姓名”一栏中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身份证或军官证;
(2)学历或学位证书;
(3)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或为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
(5)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实行施工许可制度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6)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7)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8)如果报送国家或行业工程
建设标准的,需提供该标准的封面、目录和有编制人员名单的页面;
(9)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人员在异地或国外施工的证明,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广西建工集团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员在异地或国外施工的证明。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工程业绩按施工合同考核,不同专业业绩可以累计。当工程业绩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专业类别时,与所申报建造师专业相对应的工程项目数量应占考核业绩标准的二分之一及以上。每项工程业绩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须是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每项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业绩仅限一人使用。
4、所有申报材料均用电脑打印,《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按统一格式(附件4)用A4纸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上报
二级建筑业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材料,须以书面文件报送。申请人在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下载《申报表》等有关填报资料。
申报人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程序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上报到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直企业(广西建工集团所属子公司申报材料由广西建工集团受理)申报材料由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受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广西建工集团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同时,需签署意见,并将市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复核意见填入后上报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审核
(一)申报人审查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严格审查《证明材料》的原件是否属实,是否与复印件一致,经核查无误后,由其核实人在所核实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报人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申报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申报人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资历和业绩进行排序,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5),并按申报专业分别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申报人员明细表》(附件6)。
(二)主管部门审核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广西建工集团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申报表》所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4、资历和业绩是否符合考核认定标准。
审核确认后,审核部门应在《申报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广西建工集团工程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涉及交通、水利等专业的业绩材料,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专业行政部门审核;中央管理的企业参加地方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单位涉及交通、水利等专业的业绩材料,按企业所在地申报渠道,由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核后在《申报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相应专业部门对申报相关专业业绩材料审核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人事部门复核
市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广西建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主要复核以下内容:
1、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是否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广西建设厅职称认定他执业资格情况。
复核确认后,复核部门应在《申报
》“市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广西建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复核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四)汇总
审核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由复核部门出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人员推荐意见函”。
1、审核部门汇总编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5),按申报专业分别汇总编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申报人员明细表》(附件6)。
2、向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人员推荐意见函;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申报人员汇总表;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申报人员明细表;
(4)二级建造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5)二级建造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6)按专业划分,存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电子档。
三、考核认定
(一)组织机构
由自治区建设厅、人事厅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上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接收、汇总各地方、各部门申报材料;
2、组织考核认定收尾初审工作;
3、提出考核认定收尾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4、建造师考核认定收尾日常事务工作。
(二)程序
1、材料接收。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接收、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审查。
2、初审。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专家审查意见整理、汇总,形成初审意见,在《申报表》“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3、公示。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西建设网,网址:”和“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 ”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4、审定。领导小组负责对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定,在《申报表》“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确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合格人员名单”。
5、批准与备案。领导小组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合格人员名单”批准确认后予以公告并报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备案。
四、其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工作其他事宜参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执行,附件请在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 “下载。
各市、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所辖部门初审合格申报材料报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自误。
联 系 人:韦道业,湛志宏
联系 *** :0771-2260057,0771-2260161
邮政编码:530028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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