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评定标准: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具有较丰富的职工教育教学经验、培训经验和实操技能,熟悉教学规律,长期从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
具备较强的职工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能力,能根据专业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 *** ,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进成果应用,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指导讲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评审范围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历、资历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毕业,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三)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四)非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工教育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进行职称转评。职称转评应符合职工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广西评中高职称的条件
之一条 评定标准
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坚实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情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于教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井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 *** 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良好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中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教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四)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参考条件。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一、教学质量要求。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要求。平均周课时数: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或市级70天,或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德育教师须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或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工作一次以上。
四、每年都进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的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每年承担三次公开课,并主讲培训课或组织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包括教改实验、教学法实验研究。下同);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项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2项以上。
六、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获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三等以上奖励。
三、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之一作者;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参加评选)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每篇四千字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省级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一等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之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
(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4篇以上(独撰或之一作者)。
区里教师评职称时,评审员主要看什么,还给算分吗
【教师职称】评定加分细则
爱V高中英语 2021-12-03 09:24
收录于合集
#教师必备
40个
#教学教研
175个
#课题研究
55个
#论文必备
48个

教师评职称是打分评选的,教师评职称满分是150分,加分项很多,学历学位现任职务、工作年限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授课工作 班主任、个人表现等都属于加分项。每个加分项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最后根据总分来晋升职称。

一、学历学位条件评分标准(满分6分)
本科无学位0分,学士1分,硕士2分,全日制硕士3分,博士6分。
二、 现职称任职条件评分标准(满分8分)
基本任职年限0分,增加1年1分,增加2年2分,增加3年3分,增加4年4分,增加5年6分,增加6年及以上8分。
三、工作年限条件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 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65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1.学术论文(每篇)(满分15分)
非核心期刊1分(可累计,参评正高级上限5分,其他上限10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三大检索收录6分。
2.著作及教材(每部)(满分10分)
普通教材2分,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4分,学术专著6分。
3.科研项目(每项)(满分15分)
4.发明专利(每项)(满分5分)
外观设计专利1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分,技术发明专利5分。
(二)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科研成果奖项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分;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6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3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等奖10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二等奖7分;
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三等奖5分;
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4分;
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3分。
五、教学建设成果奖项(满分30分)
1.团队建设
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加3分,成员3加2分,成员4-5加1分。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教学名师,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
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
骨干教师,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分。

2、专业建设
国家级示范(品牌)专业,负责人加8分,成员1加6分,成员2-3加4分,成员4-5加3分。
省级品牌(示范)专业,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 课程,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软件开发,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4、基地建设
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3加3分,成员4-5加2分。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5、竞赛获奖
国家级,-等奖第1名加8分,二等奖第2名加6分,三等奖第3-4名加4分。
省级,一等奖第1名加3分,二等奖第2名加2分,三等奖第3名加1分。
市级,-等奖第1名加1分。
院级,一等奖第1名加1分。
注:院级竞赛获奖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教学建设成果各单项满分均为8分。
六、教学授课工作(满分12分)
讲授课程门数5分,授课课时量加7分。
七、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工作(满分5分)
现职务任职期间,未担任过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分值为0分。担任专、兼辅导员、班导师工作,每工作一年为1分, 4年及以上为5分(评审教授职称不受此条件限制。
八个人工作表现情况(14分)
(一)个人荣誉(任现职期间)(满分5分)
院(局)级加2分,省市( *** )级加5分。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满分6分)
1年优秀1分,2年优秀加2分,3年优秀加4分,4年及以上加6分。
(三)近2年学评教、教评教考核(满分3分)
学评教,-般(70-79分)加1分, 良好(80-89分)加1.5分, 优秀(90分及以上)加2分。
教评教,- 般(70-79分)加1分, 良好(80-89分)加1.5分, 优秀(90分及以上)加2分。
(四)教学事故
严重教学事故,取消二年评审资格(含当年);
一般教学事故通报批评, 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通报批评,当年评审减2分。
注:教学事故计算时间为:上年职称评审结束之日至当年职称评审开始之日为一年。

九相关评分标准细则及说明
1.学术论文
(1)学术论文只计算独立完成和之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评正高级)。独立完成论文,成果分值分配系数为1:合作完成论文, 之一 作者成果分值系数为0.8,第二作者(参评副高级及副高级以下计算成果分值系数为0.3,其他作者不计算分值。
(2)学术论文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文: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若被检素,则按检索论文计算分值。学术论文注重学术性,不包括一般通俗性、科普性和启蒙性文章。
(3)参评正高级职称须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及以上。
(4)中文核心期刊统一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发布)为准。其中年限规定为: 2000年版(2000年6月一- 2004年6月), 2004年版(2004年7月一- 2008年11月), 2008年版(2008年12月一- 2012年3月), 2011年版(2012年4月一- -2015年8月), 2014年版(2015年9月一-- 至今)。分类核心期刊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外的学术期刊为普通期干
(5)三大检索收录论文是指被SCI(科学引文素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检索收录的论文。必须以提供有资质的情报咨询中心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为准。
2. 教材认定标准
1)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 五”、“十二 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2)获奖教材:指经过省教育厅或教育部评选而获得的精品教材等。
3)学术专著:已经公开出版的学术菩作,须有正式书号并标注为“菩”的学术性著作,标注为“编著”、“编”、 “主编" 等的著作,不属于专著。
3.科研项目
(1)已结题(验收、鉴定)项目计算分值,在研项目不计算分值。
(2)独立完成的教科研项目,完成人分值分配系数为1。合作完成的教科研项目,完成人分值分配系数如下:
1)省级及以上教科项目:项目主持人(之一完成人)0.9, 第二完成人为0.5, 第三完成人为0.3,第四完成及以后为0.2。
2)市厅级教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之一完成人)为0.8, 第二完成人为0.4,第三完成及以后为0.2。
(3)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标准
1)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级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863计划、 973计划、教育部人文社科计划、国家其它部委的科技计划项目等立项的项目。
2)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科技计划、科技基金、社科基金等立项的项目。
3)市级项目指市级科技计划、科技基金、 社科基金等立项的项目。
4.教研项目级别认定说明
1)国家级教研项目:国家教育部(如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国家科技部等立项的项目。
2)教育科学规划领马小组)国家一级学
3)市级教研项目:立项单位为国家二级学会(如中国高等职业技术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二级学会)、省高教学会、省职教学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立项项目。
4)审批公章为课题组的子课题不计分。
(5)教科研项目以能提供科研结题证书和已结题(验收、鉴定)佐证材料为准。无结题证书和结题(验收、鉴定)佐证材料不计分值。不能提供教科研经费金额佐证材料的只按项目等级计分。在学院工作期间,教科研项目未属学院名称的不计分值。
(6)发明专利主持人、实用新型专利主持人、外观设计专利主持人分别赋5、3、 1分,主要参与人2-5名分别对应A. B、C. D四个等级赋分,四个等级分别乘以对应系数0.8、0.6、 0.4、 0.2。
(二)科研成果
1.科研奖项
(1)科技成果奖项(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和教学成果奖项系指相关 *** 部i门颁发的相应科技和教学成果奖项。论文、调研报告类奖项.与评审专业无关奖项不计分值。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项,按较高奖项计算分值,不得重复计算分值。其中教育部奖项视为国家级奖项,中国高教学会、中国职教学会、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省规划办等奖项视为省部级奖项,中国高教学会二级分会、中国职教学会二 级分会、省高教学会、省职教学会、 省评价学会、 市社科联、市总工会等奖项视为市级奖励。
(三)个人工作表现情况
1.个人荣誉
个人荣誉包括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教育工作者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的荣誉称号。
2.年度考核
任现职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提供。
3.学评教、教评教考核
近二年学评教、教评教考核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4.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情况由教务处提供。教学事故程度认定按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后,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
(2)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
一级教师
3.1 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
1、业绩一般就是近几年内申报人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成绩,对于教师来说就是教学成绩、教学时长的积累,业绩的积累最能体现申报人专业水平,优秀的教师必然教学成果显著,此外,担任过班主任等都可以为业绩方面加分。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主要基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取得的成绩,如教学能力、教学业绩、教科研能力、辅导学生、取得荣誉等等方面。在以往,只要教师具备相应的条件,那么评上高一级的职称,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3、出现了学校另外再出台一套评审方案,老师们觉得自己够条件就申报,学校组建评审组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打分考核,最后确定上报人选。一般情况下,学校报送的人选,到了区里、市里,都基本不存在问题,因为谁也不会轻易浪费那少之又少的指标。
桂林市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桂林市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具备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广西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扩展资料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
评中级工程师的相关问题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桂林职称评分标准: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广西省的教师职称评分细则一样吗
不一样
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计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计一分。
3.工龄:每年计一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 *** 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四分,国家级计五分。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