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的流程
工程师(职称)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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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报考点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2. 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3. 审核: 报考点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4. 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报考点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5. 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没有异议,评审通过!
6.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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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入口:http://ptce.gx12333.net/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我部将于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雄安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 *** 强国、数字中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新职业新技术领域,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支持艰边地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西部、东北地区人才事业发展。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组织实施,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5天左右,并应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办班。
(二)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三)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特色班次可由该区域相关地方轮流举办。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时要着眼长远考虑、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用5—10年打造一个专项人才培养特色主题,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纳入特色班。
(四)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题范围组织申报,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能开具培训费发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为原则,结合往年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征集的选题进行遴选,制定下发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五)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筹经费班次由各地各部门自愿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择优遴选纳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21年3月5日前通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zsgx.mohrss.gov.cn)完成网上申报,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admin@zsgxgc.gov.cn,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以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 *** :010-84629295 ;
广西个人职称申报平台登录以前账号可以吗
广西个人职称申报平台可以登录以前账号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只要登的进去就可以。
个人账户信息(密码、手机号码、邮箱、安全问题)如本人需要修改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可通过登录个人账户进入系统后进行修改。
具体步骤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之一步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操作系统,登录个人账户。第二步,在主界面右上角点击“齿轮”形状,选择需要修改的注册信息。
广西职称评审公布在什么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03-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
03-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0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0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03-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12-07
查看更多
广西人才市场职称业务
通知公告
业务指南
公示专区
领证名单
资讯动态
关于延长2022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修改补充时间的通知
10-28
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09-09
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和推荐时间的通知
08-26
关于职称业务咨询高峰期相关服务的提示
08-16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近期业务办理变动的通知
07-04
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06-02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04-29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操作直播培训的通知
04-07
查看更多
主办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9:00-12:00,14:00-18:00
广西2020年申报职称的其他奖励怎么填写?
以教师为例,广西2020年申报职称的其他奖励可以上传除了教学以外的其他奖状,比如涉考先进个人,优秀评卷员,优秀指导老师等等的各类奖项。
2020年广西申报职称的申报范围和对象:
符合广西职称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报:
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
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职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实施。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拓展资料:
2020年广西申报职称的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途径:
广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在我区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 *** 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同一年度不得多种渠道申报。如选择通过广西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外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职称的,应由申报人所属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广西相应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区内各地区(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地区(部门)有评审权限但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职称的,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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