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评分模式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运用

量化评分模式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运用是我为大家推荐的论文范文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欢迎阅读。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摘要:本文总结了医院近几年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运用量化评分模式的具体做法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对量化评分模式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作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最后得出结论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量化考评体系的核心就是考核指标的制定,考核指标应结合医院整体发展目标,针对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特点,应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和聘用机制,从而对医院整体水平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量化评分 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是医疗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科研业绩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标志,也是评价、激励医疗技术人员成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卫生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工作价值观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能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感,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对医院发现人才、促进人才成长、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为认真有序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我院根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了晋升专业职称资格量化考核表并实践运行三年。

现就我院量化评分模式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运用、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

随着近年来医院各项业务突飞猛进的发展,加大了对博士、硕士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加之鼓励在职学历教育,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有了较大的提高。

学历的提高使职称晋升年限缩短,从而使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增多与指标空额的矛盾逐年递增。

晋升职称能否做到客观公正,除直接关系到应聘人员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还影响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及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人际关系。

2007年在院领导的指导下,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对我院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改革。

针对医院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理现有聘任资料,借鉴其它医院实例,选取符合北京市职改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的评价指标,与业务主管部门讨论制定量化评价指标,并提交院高评委会上进行讨论,筛选出有效、可行指标,并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加权总分值,确定指标权重。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充分酝酿,反复测算,几经修改,建立了一套以职业道德、科研教学、临床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量化评分体系,经过3年的运行,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二、量化考核指标具体内容及评分细则

1.基本情况10分。

之一,学历计分。

博士后出站人员4分,博士研究生毕业3.5分,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3分,硕士毕业研究生2.5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2分,本科1.5分,大普及专科1分,中专0.5分。

第二,工作年限计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20年(4),每年0.2分,更高4分。

第三,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计分。

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10年(2),每年0.2分,更高2分。

2.论文水平5分。

任现职期间,编写著作及发表论文(更高5分);SCI发表5分;在中华期刊发表1篇论文为1.5分;在核心期间发表1篇论文为1分;著作主编为1分;省市期刊发表论文0.5分(论文指之一作者,不含综述、个案、摘要)。

3.本专业工作经历5分。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50周5分。

每周0.1分,更高5分。

(平均每年不少于35周)。

4.本专业工作业绩60分。

本专业的重要诊断技术及业绩水平:⑴申报的专业属医院重点发展学科,能全面掌握本专业技能,能独立诊治本专业的疑难病例及独立开展相关业务,在专业学科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55-60分;⑵能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的疑难病例,在科内担任业务指导工作,45-54分;⑶业务水平较好,能在上级指导下完成专业的疑难病例,35-44分;⑷业务水平一般,能在上级指导及协助下完成本专业的疑难病例,25-34分。

5.教育7分。

承担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带教指导工作1分。

每年为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三次以上3分、3次2分、1-2次1分。

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3分。

6.承担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8分。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8分,

之一主要成员7分,第二主要成员5分,第三主要成员4分;国家级项目主要合作单位之一成员7分,第二成员4分,第三成员3分;市级项目负责人6分,之一主要成员4分,第二主要成员3分,第三成员2分;市级项目主要合作单位之一成员5分,第二成员4分;区级项目负责人4分,之一主要成员3分,第二主要成员1分;院级项目负责人3分,之一主要成员2分。

(注:如期间项目负责人更换,负责人及成员得分减半);省部级一等奖8分,二等6分,三等奖4分;市区级一等奖7分,二等5分,三等3分;院级一等奖5分,二等3分,三等2分;之一完成人以外完成者分数=分值-排名+1。

7.考核2分。

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工作考核为准,年度考核合格计1分,每一年度考核优秀加0.2分,但总计不超过2分。

8.医德医风3分。

现职期间无纠纷、投诉、差错3分,发生一起扣1分(经主管部门核实备案确为责任人)。

三、考核指标体系的.运用

我院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上采取量化计分法已有三年,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它以客观标准为依据,全面公正评价个人成绩,避免了凭主观印象投票的不合理现象,避免了人为因素,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使聘任标准有据可依,便于群众监督,对应聘人员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

这一 *** ,让专业技术人员看到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努力就会有回报,医院内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各学科发展的内动力被激发出来。

普遍认为对个人业绩等进行规范化计分,导向性强,根据分值排出顺序,结果一目了然,自己为什么没评上心中十分明了,并且心悦诚服,只有努力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来年再上。

明确的考核要素对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有极大的导向作用,是医院发展中的潜动力。

三年间,我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121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0项,北京市重点攻关项目29项,区级医学科研基金立项8项。

全院科研气氛浓厚,成果喜人。

四、存在的问题

之一,通过三年的实践发现,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评价指标不合理,重硬件轻软件。

申报条件中的硬件是指学历、任现职时间、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论文发表数和SCI、MEDLINE、EI收录情况,科研课题、专利发明、获奖情况等,这些硬件是可以量化,也容易操作的指标。

而诊疗质量、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等不容易量化也不能进行有效评估的指标,只是交到评审委员会上进行主观评分。

在评审实际操作中,概念性指标偏多,刚性指标偏少,导致评审过程中出现重论文、轻实践,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实绩的评价导向。

不加强临床业绩的考核,容易造成卫生技术人员急功近利,不安心临床工作,把重点放在做科研、写SCI 论文上。

而我院是一所二级专科临床医院,其结果会直接影响医院的医疗质量。

第二,一些人在获得高级职称后,便失去了动力,享受着高待遇但作为不大或无所作为,这在医院正高职称的人员中表现尤为突出。

据统计,个别正高职人员在聘任后的5年中,未发表过一篇论文,导致公平竞争原则的扭曲,不利于医院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五、对策

之一,尽快推行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借助信息系统,明确各岗位考核指标及要求,可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提供可靠的依据,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及客观性,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性。

第二,量化评分指标在实施的过程中应不断修订,应结合医院整体发展目标及工作重点,每隔几年将各指标内容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量化指标的制定是一个持续的沟通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和上级之间达成的业绩目标协议来保证完成的。

如果运用得当,对临床工作人员和医院的发展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结合党务部门的个人职业道德档案,改变对个人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的模糊评价,多部门联手,实现从软指标管理到硬指标管理的转变,这必将促进职工爱岗敬业,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四,必须结合人事岗位设置改革,加强岗位管理,严格岗位制度考核,合理规划,与岗位考核相结合,建立聘期和聘后岗位目标管理的长效机制,不但能使人事分配制度中的岗位工资落实到实处,还能起到卫生技术人员重视日常医疗工作、在点滴之中努力积累业绩的良好导向。

第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日渐走向成熟和完善,能促进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的结构更趋向合理,人力资源得到更好地配置和利用,同时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压力下产生动力,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潜能,推动医院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洪玉凤.关于我院职称聘任的现状分析与改进的建议.现代医院管理,2008,25(8):41-43

[2]周燕霞,彭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实行量化考核的探讨.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9,8(4)

[3]张丽霞,张五洲,蒋时红.职称评审中实行量化标准的思考.河南中医学院学报,2003,18(3):1-2

[4]罗琳,梁旭.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及机制研究.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0,10(5):631-633

[广西]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

教师初级职称评定表填考核还是认定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这个表是通表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各个类别初级职称评审都要填写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主要内容是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你的自然情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的工作量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业绩考核情况以及你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这是一个概要性大表,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内容简单扼要的反映在这个表上,供评委快速广西职称评审量化表了解你的参评情况。

3、《中小学教师系列参评人员自然情况及业绩情况大表》,主要反映你的工作能力、业绩、水平的简表,核实后是评比的依据。

广西职称评审表一览表怎么导出

不可以导出。

初级职称评审表导出由人社系统提供。不可以导出的,评审表仅有一份,不可以补办。可以联系发证机关,提供任职文件等材料。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党校评职称考核表要哪个

党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2020-02-07 18:37:48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一、述职报告

要求用仿宋三号字格式,一式两份(1份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中,1份散装),A4纸打印。

二、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材料要求

只需提供由单位或职改部门盖章并经验证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中。

三、参评论文

所有参评论文提供复印件1份。申报教授须在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美国工程索引(E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 、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申报副教授须在在省级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申报人员从中指定1篇论文代表作,复印(复印封面和本人发表的文章版面)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中。

四、参评著作教材

所有著作教材提供原件1份。申报教授须有1本专著,并指定1本专著代表作,复印(复印封面、目录、后记、版权页)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中。

五、参评课题和决策咨询成果

只需提供由单位或职改部门盖章并经验证人签名确认的结项证明(未结项的附立项书)或决策咨询成果复印件,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中。申报教授须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以上或其科研成果在省部级以上领导决策时被采纳、认可;申报副教授须参加省部级课题(排名前三)1项以上或其科研成果在市州厅局级以上领导决策时被采纳、认可。

六、教学要求

申报教授须专职教师授课每年达到100课时, *** 教师授课每年达到40课时,教学优良率平均达到85%或教学质量评估达到90分以上,任现职以来在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讲授过3个以上专题;申报副教授须专职教师授课每年达到100课时, *** 教师授课每年达到40课时,教学优良率平均达到85%或教学质量评估达到85分以上,任现职以来在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讲授过1个以上专题;申报讲师须专职教师授课每年达到100课时, *** 教师授课每年达到40课时,教学优良率平均达到85%或教学质量评估达到85分以上,任现职以来在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讲授过1个以上专题。

七、职称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填报时应明确到具体单位。一式3份,用A3纸四面打印)、《申报职称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自评表》(1份,用A3纸打印。另需按照计分自评表打分顺序,附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本1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不装订。

(二)其他职称评审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排列顺序为:

1、《个人述职报告》1份;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代表作(论文、专著)复印件。其中申报正高需指出代表作专著1本,论文1篇。申报副高需指出代表作1件;

4、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7、《参评人员教学考核等情况登记表》,需本人、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重点核实填写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良率或教学考核成绩、主体班教学专题数;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八、材料装袋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盒装并编号,盒外标明申报者所在单位、姓名、

申报专业及等级。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广西2022年教师副高职称评审公示了多少个地级市

14个地级市。

截止到2022年12月1日,2022年广西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14个地级市目前公示已过半。

教师副高职称相当于副教授级别,相当于副处级。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