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可以直接对应职称?职称与职业技能可以“互评”?

2019年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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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原则,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注重技能水平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坚持科学评价。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多出原创性高水平成果。

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1、职称等级: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职称--技术员

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工程师

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2、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改进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

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确保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

研究生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5、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验证。

6、在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领域,探索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

7、国家增设正高级工程师之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要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

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将有效衔接

【导读】12月25日,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意见是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而此意见的发表对于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意见具体内容

(1)推进职业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实现等级和岗位序列相互比照,明确等级认定渠道。

(2)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多种职业技能岗位。

(3)建立健全的技能人才晋级制度。

(4)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2、原文链接

3、具体实施

今年上半年,职业资格与职称单向打通。工程技术领域取得职业资格后,直接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不需要再进行申请职称评选。

全国多个省份已明确发文跟进,北京市规定,取得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46项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层级的职称,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河南省规定,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14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即对应中级职称,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广西]广西职称有效衔接,广西职称服务平台

广西2022年职称评审时间

广西2022年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一)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根据自治区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需要广西职称有效衔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及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上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8:00起至2022年9月25日18:00止广西职称有效衔接,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2022年10月28日18:00为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改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广西职称有效衔接,逾期不予受理。

(二)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评审时间:由14个设区市或各相关部门自行安排,原则上于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评审、组织审核、职改办抽查复核及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扩展资料:

申报途径

(一)申报人原则上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二)本地区本部门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委托评审结果,由委托机构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范围进行公示,由委托机构按规定权限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