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 要如何才能办理落户?流程是什么?
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落户需要广西职称落户材料是什么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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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广西职称落户材料是什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职称类)
户口簿:
家庭户→带上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带上户主页复印件,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重点来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俗来讲也就是职称;职称需要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才能落户南京,职称落户前需要进行证书认证。
获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如何认证?
1、如果是南京市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不需做证书认证。
2、外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认证?
先在学信网打印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是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无法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A.如果证书是考取的,携带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B.如果证书是评定的,携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携带认证书、户口簿、入户申请书去办理落户即可。
落户注意事项:
如果是落南京公司集体户,携带公司同意落户书和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前往公司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果是南京集体户,携带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下车,5号口出);
如果是落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面或者投靠亲属,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房子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
落户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广西职称落户材料是什么,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广西职称落户材料是什么,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法律依据】广西职称落户材料是什么:《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广西职称落户材料是什么!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医生的高级职称落户需要什么材料呢?
首先,您需要先认证您的高级职称,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2 上级部门下发的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其一)
特别提示:如果无法拿到材料2的原件,可以开具复印件加盖档案章即可。
下一步,提交落户材料:
1 入户申请书
2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可以跟我继续沟通。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南宁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南宁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户”就是门,准确说来,单扇为“户”,两扇为“门”。“户”或者“门户”引申为人家,所以才有一家一户、门当户对、门户相当等词语。“口”是嘴,引申指人,因此中文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本意应是户数和人口。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南宁落户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所需材料:
①申请入户人填写《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申请表》;
②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③毕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④学历认定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中国高(中)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
⑤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注:a: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b: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要求提供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包括:
1.属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契税完税证。
2.属自建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或城建、规划、国土、乡镇土地管理等部门签发的准建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属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单位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或单位分房证明。
4.属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属租赁单位公有住房等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单位同意迁入证明(二次租赁的,原承租人应当迁出后方可办理新承租人迁入)。
6.属个人租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租住证明材料(二次租赁的,原承租人应当迁出后方可办理新承租人迁入)。
7.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申请报告、住房产权权属证明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次租赁的,原承租人应当迁出后方可办理新承租人迁入)。
8.属投靠本市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居住要求入户的',提供户主的申请报告、住房产权权属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9.属迁入用人单位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接收证明。经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同意接收户口,其配偶、子女的户口可办理随迁。
(二)没有交付使用的住房、已列入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范围的住房、在废弃地址或虚拟地址上的住房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属租赁私有住房或投靠本市亲属,如房屋所有权人户口没有迁入该房户内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允许入户申请人将户口迁入该房户内。
(四)关于人才学历、资格证书认定的规定本通知所称的职业院校包括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
(五)关于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的规定
1.申请人原居民户口簿反映出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原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原居民户口簿、各级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库)、户籍档案都不能反映其亲属关系的,可要求由申请人提交下列之一材料来认定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关系:
(1)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独生子女证等由相关部门签发的能证明亲属间关系的相关证件或文书。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履历表复印件。
(4)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提交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履历表复印件。
(5)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6)其他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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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广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在办理落户手续的时候,一般都需要有本人的身份证文件,而且一般也要由本人前去派出所进行办理的,如果想要在广西这个地方办理落户,最基本的条件有哪些呢?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广西落户需要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落户广西需要什么条件
适用对象为在市外暂无工作并申请进入我市落户择(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失业、辞职、辞退等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含本科),年龄在35岁以下。
2、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含大专,包括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聘用(劳动)合同,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4、国家计划内中专毕业生,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聘用(劳动)合同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落户广西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的聘用(劳动)合同书。(此项属符合1、2项条件的人员可免)。
(3)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证明。(注:此项应届毕业生可免)。
(4)婚姻情况:结婚证或离婚材料,或未婚证;计划生育情况:独生子女证或已婚未育证明。
(5)健康体检材料(在南宁市之一或第四人民医院体检)。
(6)报到证、或中专生《介绍信》。(仅限符合1、4项条件的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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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落户所需材料根据落户方式不同,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
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 *** 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 *** 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
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四、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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