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住房面积有何标准
住房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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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分房的分配只针对本单位职工,并考虑职称、级别、工龄等条件确定分配对象和选房顺序,家庭的住房困难则并不作为主要考虑因素。此外,福利分房的分配标准并不是地区统一的,各行业、各单位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文名
住房福利
实现方式
居住自由 住房福利
原则
居民住房福利普遍性原则。
原则
住房消费需求优先原则。
简介
人的居住权利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居住自由,一种是住房福利。
住房福利,不等于福利分房。1998年房改,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曾经是住房福利形式之一的福利分房,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以后,也很少听见住房福利这个名词了。
原则
住房福利遵循的原则
之一,居民住房福利普遍性原则
第二,住房消费需求优先原则。
第三,存款购房优先原则。
第四,低收入者优先选择
第五,资源占用补偿原则。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享受国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职工,地方 *** 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一)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二)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1、职工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之积。市 *** 将适时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1998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为610元。 2、购房补贴面积指该职工的职务(职称)和级别所对应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见《市方案》附表一)。无房职工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购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购房时按规定的购房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补贴。 3、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购房职工发放工龄补贴。职工工龄补贴额按职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年工龄补贴率( 0.6%)、1992年前的工龄和购房补贴面积四项之积计算确定。市 *** 将适时公布职工家庭负担价标准。1998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为1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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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住房面积标准2018
不足十年是50平方米广西职称与住房面积,十年到二十年是60平方米广西职称与住房面积,二十年以上是70平方米。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传授科学文化基本知识,开展主持学术交流、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记忆认知、动手沟通、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特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经验技术。他受社会的委托对受教育者进行专门的具有建设性的教育,执行各项教育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高素质或实用人才。
2022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享受国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职工,地方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二)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
1、职工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之积。市将适时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1998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为610元。
2、购房补贴面积指该职工的职务(职称)和级别所对应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见《市方案》附表一)。无房职工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购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购房时按规定的购房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补贴。
3、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购房职工发放工龄补贴。职工工龄补贴额按职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年工龄补贴率(0.6%)、1992年前的工龄和购房补贴面积四项之积计算确定。市部门将适时公布职工家庭负担价标准。1998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为1180元。
广西2022年住房和城乡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领证时间
2022年7月18日—9月20日18:00。
2022年10月—12月为组织评审、二次公示、结果报批阶段。职称评审完成后将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二次公示。
登录 *** 申报系统(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
部分单位严格实施周转房管理办法 依法加强管理
周转房是指企业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产权归企业所有的各种房屋。政策性出租住房俗称“周转房”。以下是整理相关省市周转房管理办法。
编者按:周转房是指企业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产权归企业所有的各种房屋。政策性出租住房俗称“周转房”。以下是整理相关省市周转房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为了加强我校公有周转住房的管理,近期,依据省房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周转房管理的实际情况,《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第九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印发施行。
办法规定,公有周转住房是指校内未出售的成套房和其它可作为周转使用的住房,只租不售。出租对象为本人及配偶未曾享受任何形式福利住房的在编教职工。周转房一般用于新进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租用:学校急需引进的人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 和新留校的教职工(以人事部签约为准)。
办法还就租用程序、租期和租金、退还说明等作了详细规定。需要申请周转房的教职工需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后勤保障部住宅管理办公室。青年教工应注明婚否,已婚者应出具结婚证书及配偶方住房情况相关说明。引进人才、 *** 等形式进校的教职工需所在单位和人事部签字盖章。申请后经后勤保障部住宅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讨论提出意见,按房型逐级报告批准。租房需按房型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办法规定,本人及配偶未曾享受任何形式福利住房的在编教职工,其租金按成本租金标准缴纳。周转房租金用于教职工住房补贴和周转房维修基金。租期累计不超过4年,4年之后续租按市场租金缴纳。如有调离学校、辞职或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自费出国(境)留学、参与住房置换、私自占用公有住房等情形的,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改变周转房用途,或将其 *** 、转借、转租,违章改造装修或在户外乱搭乱盖等情形的,视为违章、违约住房,学校将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广东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根据广东省人民 *** 《关于干部、职工住房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府[83]68号),广州市《关于实
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调整2001年广州市住宅房屋租金的通知》穗国房字[2001]174号文精神,
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实物性分配住房,全面实现货币分配住房的办法,不再出售、出租公有住房,实施范围的教
职工按月按职称或职务发放住房补贴,由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为解决引进师资队伍临时住房问题,提供有限的过
渡房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租赁周转房条件及标准
第二条 周转房是指产权归学院所有,用于教职工解决临时住房问题的过渡性租住的住房。
第三条 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的教工
可申请租赁周转房。
第四条 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租赁标准初级职称、本科毕业及以下教职工,每2人安排一单间;科级、中级职
称及硕士毕业,每人安排一单间;博士及以上每人安排一单间+洗手间+厨房;引进人才按人事处签定住房协议安排。
第五条 租赁时间为壹年。
第六条 租房顺序按《广东药学院关于赤岗“南片教师新村”集资建房的意见》的通知(广药[2001]16号文)
及《广东药学院参加高教厅“南片教师新村”集资条例》办法计分,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挑选待租的周转房。
第三章 房 租
第七条 租赁期内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有住房有关文件规定计算租金,计租面积为使用面积。并收租赁保证
金,混合结构住房每平方米40元;框架结构每平方米60元,退房后退租赁保证金。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后,应将周转房退回学院,需继续租赁必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年内的按成本租金标准计
收;从第二年开始按成本租金标准两倍计收。从第五年开始按成本租金的叁倍计收。
第四章 住房管理
第九条 租赁周转房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服从房管部门管理,按期交纳水电费和房租。逾期不交者,每天交纳滞纳金2%。
(二) 爱护房屋和室内附属设备,未经后勤基建处许可,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更改房屋结构、间隔、
增设门窗,不准私自在室内搭设楼阁。
(三) 保持住房内外的整洁、美观。
(四) 禁止在下水道及厕所倾倒煤气废渣和其它杂物,以免造成危险和管道堵塞。
(五) 不准在公共空间堆放杂物,占用公共地方。
(六) 不准私自移动供水、供电、供气、供冷等系统中的任何设施,不准表前接电、接水、接气,乱拉电视、
*** 线。
(七) 租赁期内在本市已购买住房的,三个月后应无条件交回过渡住房。
(八) 租赁期内不得擅自 *** 、出租、调换或改变住房使用性质,不得利用学校所安排的过渡房谋取私利。
无正当理由闲置3个月以上不住宿,一旦发现,收回住房。
(九) 过渡房的自费装修部份,按广州市房改文件规定,在交回住房时不得随便拆除,应保持房屋完好,搬
迁后原装修所有费用学校不负责补偿,同时不得向新入住户索赔装修费用。
(十) 不准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鸽子、鸡等家禽宠物。
第十条 调离学院的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同时办理退租周转房手续。如暂时不能搬出的,与后勤基建处
协调解决,签订延期退房协议,并交纳延期退房保证金5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10日,限期内退房保证金全额退回。
第十一条 单身教工结婚后,应将原租住集体宿舍交回学校,自行解决住房或申请周转房中的套房。住集体宿
舍的已婚教职工,其宿舍(床位),不准配偶、亲属留宿。
第五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四章,经教育不改正者,全院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有违反下列管理规定者,给予2~10天的改正期,逾期按广州市有关成本租金的叁倍计收违章金,经
批评教育坚持不改正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一) 拒绝后勤基建处安排其他人入住,多占用住房者;
(二) 未经后勤基建处批准,强行破锁入住者;
(三) 不服从后勤基建处调整,逾期不搬,强占原住房者;
(四) 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或在本市已购买住房,强住不退房者;
(五) 配偶单位已分配住房,面积达本人职称(职务)住房面积标准下限,仍不退房者。
第六章 研究生住宿
参照广东药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广药[2005]194号) 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00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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