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职称认定审核要多久?

广西的职称认定审核大概是两个月左右,职称认定不需要审核太久的,材料也不多,所以比较快,如果是高级职称就要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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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广西 职称

广西职称评审公布在什么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03-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

03-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0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0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03-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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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才市场职称业务

通知公告

业务指南

公示专区

领证名单

资讯动态

关于延长2022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修改补充时间的通知

10-28

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09-09

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和推荐时间的通知

08-26

关于职称业务咨询高峰期相关服务的提示

08-16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近期业务办理变动的通知

07-04

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06-02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04-29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操作直播培训的通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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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9:00-12:00,14:00-18:00

职称定职怎么弄啊

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你是哪方面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的职称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首先有的行业要求有从业资格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比如律师执业要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其次,获得资格后,职称晋级的年限和学历有关助级一般是获得资格后从业三年,中级是五年,这是专科毕业,本科的话年限还要短。

广西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扩展资料:

评中级工程师的相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2018年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2018年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是2018年12月份出来的,并于2018年12月19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为2018年12月19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具体评审时间安排参照下表:

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之一条之一点,符合广西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1、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申报评审程序:

(一)广西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并经各级卫生人事(职改)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至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

不在广西境内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广西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三)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多头申报。

如选择通过广西卫生系列相应高级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方可申报。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度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五)已组建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市,负责各市除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外的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校下辖各附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自治区人民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除上述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外,全区卫生系列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组织开展。

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点,报送材料:

1、申报个人所在单位采用职称信息系统单位版推荐、收集汇总,逐级报送审核。各市卫生计生委上报各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相应的评审机构;区直各单位上报区直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直接报送我办。

2、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有举报,经查实后追究审核人员的连带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

3、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相关职改部门应反馈申报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果申报人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后仍无法证明的,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名单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如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按有关规定实行层级负责制,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负之一责任,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各负其责。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 *** 官网 - 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二次公示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广西中小学教师的初级职称应具备哪些条件

广西中小学教师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的初级职称评定标准:(具体查看广西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评定标准:中学一级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广西广西2018职称定职,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专业基础知识较扎实,教育教 学能力较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和教学 *** ,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理论 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承担教学公开课,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之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市、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教育技术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4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从事外语教学的教师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语种自选一门。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在县城以上工作的城镇中学教师,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45学分学习要求,其中自学30学 分,参加业余培训、脱产培训、科研教改不少于15学分,一并提交《中小学教师教育登记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教师专用)》及上级行政部门要求 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职业中学教师1年以上)。

二、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中教师减少2节),班主任6节,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工作。

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的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次以上学科小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初三年级或高三年级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

(三)教研员协助推广教研成果,参与组织过教师培训工作或组织过教学经验交流会;教育技术教研员参与过教育技术软件的编制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四、教师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须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五、参与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效果明显

(一)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整体素质比较高。

(二)面向全体学生,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二、教学效果明显

(一)任教受学生欢迎,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有明显进步,及格率、优秀率在本年级处于较高水平。

(二)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毕业会考、高考,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明显提高,参加校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得较好成绩。

(三)每年承担的公开课、教学研究课效果较好。

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一)独立完成教育教学论文2篇。

(二)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三)非学科任课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教师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培养学生干部,转化后进生工作成效显著,学生犯罪率为零。所管班级被评为2次校级以上或1次镇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个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以上各项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

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教学效果好,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或专业技能明显加强。

3、教研员(教育技术教师)

开展教科研(教育技术)活动成绩较突出,参与县级以上学科(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研究1项,或者推广优秀课题成果1项,并取得一定效果。积极参与培训 教学(教育技术)骨干的工作,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方面取得成绩。指导当地学科(教育技术)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教学、科研骨干。

4、校级领导

学校管理成绩突出,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资格评审条件,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 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市级”指地级市;“县级”指县、县级市、县级区。

(五)“德育教师”指分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政教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和其他担任德育工作的教师。

(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 *** :

1、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

2、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担任副班主任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3、图、音、体、劳技、教育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4、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七)“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组全体教师参加,并有教导处、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德育教师可举行德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