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西水利厅职称改革,自治区水利厅设11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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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对全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广西水利厅职称改革,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广西水利厅职称改革;承担宣传、保密、 ***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新闻发布、机关后勤服务指导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指导全区水利规划工作,拟定水长期供求计划,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本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编制自治区本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广西水利厅职称改革的执行;承担中央和自治区本级水利建设资金广西水利厅职称改革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国有资产、 *** 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和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 *** 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价格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制度、办法。

(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导厅属院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五)水资源处(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提出全区水利政策研究和立法项目建议;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参与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教育和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设区的市、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七)科学技术处(行政审批处)。

草拟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科技推广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突发事件技术处理。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八)农村水利处。

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水土保持处。

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拟订水土保持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批有关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承担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安全监督处。

依法对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利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其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十一)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防汛抗旱信息办公室)。

承担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编制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台风、抗旱情报工作,拟定、监督执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措施;负责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的安排。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区防汛调度指挥的现代化系统建设和运行。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广西]广西水利厅职称改革,广西自治区职称改革网

以前在乡镇农技站工作,拿的职称是助理农艺师现在要调动到水利局,还需要重新申报评审助理工程施吗

评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助理工程师

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中级工程师

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高级工程师

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教授级高工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二、 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教授级高工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免考)。

三、 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者须有二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四、 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 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XX市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XX市居住证”在XX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 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 *** 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市(厅)级的科研、攻关项目三等奖一项以上;

二、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对企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科研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1项以上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参与和管理过市(厅)级本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建设(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在产品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独立解决过两项以上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及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七、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计量检定或校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八、独立承担某类产品常规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或计量检测工作,正确应用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检验细则,或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产品测试和数据分析工作,制定检测细则,编写相应的测试分析报告,或参加过2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独立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正确提供检验数据;

九、在产品质量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科技信息收集与处理、售后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独立完成任务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能力);

十、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曾总结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经验,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多项重要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

二、参加完成两项以上用于生产实际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三、参加完成两项以上市、厅级单项研究课题;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市厅级以上软课题研究,并为其中一项撰写研究报告。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3篇(独立或之一执笔人,原始件);

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1个)或企业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2个);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在市(厅)行业学术会上发表2篇论文。

第十条破格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荣获市、厅局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者;

(二)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主要贡献者;

(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成绩显著,被评为地市、厅局级优秀厂长(经理);

(四)担任省(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课题、攻关项目成绩显著的主要设计者或技术负责人;

(五)在省(部)级学术杂志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二、符合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属单位或职改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由系列职改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破格评审。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

(三)“专业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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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关于改革科学技术工作的十条规定

一、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1、各级科研情报机构,要密切注视国内外“新的技术革命”和经济发展的动向。加强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报导,为战略决策、科研和各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2、各系统、各部门的科技情报、信息机构,要加强联系,互相协调,合理分工。要积极扩大信息源,形成横贯通,上下结合的科技情报、信息 *** 。3、要逐步采用新技术改进科技情报工作,更有效地发挥情报、信息在科研、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二、扩大科研单位的自 *** 1、各级科研情报机构,要密切注视国内外“新的技术革命”和经济发展的动向。加强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报导,为战略决策、科研和各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2、各系统、各部门的科技情报、信息机构,要加强联系,互相协调,合理分工。要积极扩大信息源,形成横贯通,上下结合的科技情报、信息 *** 。3、要逐步采用新技术改进科技情报工作,更有效地发挥情报、信息在科研、经济、社会中的作用。4、全区每年拨出占独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和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人员总数百分之三比例的工资升级指标。给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升级。升级人员名单由各地、市、各部门提出,报自治区科委和劳动人事厅共同审定。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有相应学术或技术水平的科技人员,可破格晋升其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年龄限制。5、科研单位要有计划地调整内部人员的构成,对多余人员和不适宜搞科研工作的人员,由本单位进行调整,或允许个人自谋出路。对已另作安排的人员,半个月内不到职的,减发工资;三个月内不到职的作自动退职处理。6、允许科技人员个人或集体与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承包科研单位。三、组织技术转移,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四、重视研究和采用新技术五、实行科技对外开放1、各级科研情报机构,要密切注视国内外“新的技术革命”和经济发展的动向。加强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报导,为战略决策、科研和各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2、各系统、各部门的科技情报、信息机构,要加强联系,互相协调,合理分工。要积极扩大信息源,形成横贯通,上下结合的科技情报、信息 *** 。3、要逐步采用新技术改进科技情报工作,更有效地发挥情报、信息在科研、经济、社会中的作用。4、全区每年拨出占独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和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人员总数百分之三比例的工资升级指标。给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升级。升级人员名单由各地、市、各部门提出,报自治区科委和劳动人事厅共同审定。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有相应学术或技术水平的科技人员,可破格晋升其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年龄限制。六、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1、各级科研情报机构,要密切注视国内外“新的技术革命”和经济发展的动向。加强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报导,为战略决策、科研和各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2、各系统、各部门的科技情报、信息机构,要加强联系,互相协调,合理分工。要积极扩大信息源,形成横贯通,上下结合的科技情报、信息 *** 。3、要逐步采用新技术改进科技情报工作,更有效地发挥情报、信息在科研、经济、社会中的作用。4、全区每年拨出占独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和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人员总数百分之三比例的工资升级指标。给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升级。升级人员名单由各地、市、各部门提出,报自治区科委和劳动人事厅共同审定。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有相应学术或技术水平的科技人员,可破格晋升其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年龄限制。七、重视智力开展,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八、改进科技经费管理,设立科技发展基金1、各级科研情报机构,要密切注视国内外“新的技术革命”和经济发展的动向。加强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报导,为战略决策、科研和各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2、各系统、各部门的科技情报、信息机构,要加强联系,互相协调,合理分工。要积极扩大信息源,形成横贯通,上下结合的科技情报、信息 *** 。3、要逐步采用新技术改进科技情报工作,更有效地发挥情报、信息在科研、经济、社会中的作用。

2022年广西高级工程师评审结果公布了吗

公布了。根据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2022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高级评委会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