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称评审公布在什么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2020广西区直职称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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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

03-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0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0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03-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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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才市场职称业务

通知公告

业务指南

公示专区

领证名单

资讯动态

关于延长2022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修改补充时间的通知

10-28

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09-09

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和推荐时间的通知

08-26

关于职称业务咨询高峰期相关服务的提示

08-16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近期业务办理变动的通知

07-04

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06-02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04-29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操作直播培训的通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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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2020广西区直职称: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

工作时间2020广西区直职称:工作日周一至周五2020广西区直职称,9:00-12:00,14:00-18:00

广西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办理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 *** 并亲笔签名确认)。

请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主动提供准考证号,以便于领取证书。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在广西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二)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所管辖地区报名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证书发放。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 *** 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遗失补办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 *** 并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每季度安排1次遗失补办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2月28日、5月29日、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六、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证需要一定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减少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三)“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内容”对办理会计管理业务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建议我区会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及时关注,仔细阅读,顺利完成各项业务的办理。

以上就是广西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记得查看哦!

[广西]2020广西区直职称,广西2020年职称评定文件

广西2020年申报职称的其他奖励怎么填写?

以教师为例,广西2020年申报职称的其他奖励可以上传除了教学以外的其他奖状,比如涉考先进个人,优秀评卷员,优秀指导老师等等的各类奖项。

2020年广西申报职称的申报范围和对象:

符合广西职称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报:

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

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职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实施。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拓展资料:

2020年广西申报职称的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途径:

广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在我区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 *** 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同一年度不得多种渠道申报。如选择通过广西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外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职称的,应由申报人所属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广西相应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区内各地区(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地区(部门)有评审权限但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职称的,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