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评中高职称的条件
之一条 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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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情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于教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井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 *** 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良好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中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教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四)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参考条件。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一、教学质量要求。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要求。平均周课时数: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或市级70天,或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德育教师须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或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工作一次以上。
四、每年都进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的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每年承担三次公开课,并主讲培训课或组织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包括教改实验、教学法实验研究。下同);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项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2项以上。
六、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获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三等以上奖励。
三、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之一作者;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参加评选)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每篇四千字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省级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一等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之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
(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4篇以上(独撰或之一作者)。
实验师是什么职称
实验师是指中国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等单位中广西实验师职称评定的中级实验技术职务。
实验师是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及辅助实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广西实验师职称评定:
1.实验室基本管理广西实验师职称评定;
2.危险药品及材料的保管和使用;
3.常规仪器的维护和常规仪器设备的操作;
4.机械元件的设计加工及线路设计 *** ;
5.综合实验室的设计和规划。
扩展资料
职业等级:
1.助理实验师
2.实验师 (相当于讲师)
3.高级实验师 (相当于副教授)
4.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实验师(某些学校破格设立,正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验师
评实验师职称是否对学科专业有限制?
每个学校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这有个大概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评定条件及论文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工作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两年制)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大学专科(三年制)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十二年以上,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工作六年以上;
3.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实验师工作达到上述相应年限。
高级实验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撰写过高水平的实验报告,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的发展动态。
(二)工作能力
具有组织、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技术工作和学习的能力,讲授实验课程和指导学生实验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在任实验师期间,负责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至少完成下列工作任务之一:
1.参加并完成省(部)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项目一项,提出实验方案 *** ,完成实验任务;
2.参加两项以上的研究项目,提出实验方案 *** ,完成实验任务;
3.组建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中型以上实验室,并投入使用,较好完成各项实验技术任务;
4.负责两项以上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的改进工作,或两项以上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作用、改造工作。
(三)业绩与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一项或市(厅)级科技奖两项;
2.在建立和开创新的实验 *** 和实验技术理论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并在实践中被应用;
3.创建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并投入使用;
4.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或撰写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
高级实验师的评定标准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器材维修和有关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岗位工作,经考核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参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得4门以上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五、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或科研机构有关实验项目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能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实验。
二、主持设计与建设新的实验室,或在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性能方面成绩显著。
三、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多项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四、指导或培养过初级实验技术人员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成效。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年度实验工作质量评估或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验教学效果好,在实验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并公开发表1篇以上实验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或实验室工作奖励。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
三、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或获自治区级上述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
四、独立承担过重要实验装置的研制,已投入使用,效果良好,或成功设计、改进关键性实验技术和装置,使用效果良好。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专业核心期刊上。
二、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1部,并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
(一)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及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自治区专业奖二等奖以上。
(三)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四)从国外学成归国,在所学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完成人,2位同行研究员或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一)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
(二)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或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自治区级专业奖项三等奖。
(三)在公开发行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增加2篇论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
(四)在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中成绩显著,被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评为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或所负责的实验室通过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评估并被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实验室。
(五)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经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年纯利润30万元以上。
(六)获全国优秀教师或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能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专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本资格评审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出版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广西中小学职称评审要普通话二甲嘛
不要。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广西实验师职称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广西实验师职称评定,初定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农村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职教专业课教师获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双师型教师的非教师系列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实验系列、教育管理初定或晋升高一级的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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