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不在广西人才市场的评副高职称可以选择人才市场评审委员会吗?

不可以~应该是档案在哪里就在哪里评审~或者说你有单位或者企业可以集体帮你们申请评审~个人申请的话得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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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副高档案员的职称评审,广西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广西副高档案员的职称评审,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等。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高级职称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两条:获得部、省级表彰广西副高档案员的职称评审的学科带头人广西副高档案员的职称评审;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广西副高档案员的职称评审的中、青年专家广西副高档案员的职称评审;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2、 职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3、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档案员职称怎么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馆员职务;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档案可以由武汉你的工作单位存档的人才开具商调函,到九江原单位提取就行了。提的时候要看下转正定级做了没有,没做更好在九江补上。职称要看你是评什么专业的,有些专业不用评,像经济、会计这样以考代评的可以直接参加社会考试,其他专业的要到你武汉存档的地方咨询,按要求准备材料就行了

档案员职称怎么评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高级职务(副研究馆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档案事业,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论著。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就显著。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馆员职务满5年以上;

4、职称英语A、B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5、计算机应用能力四个模块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6、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及会上发表或交流3篇以上。

(二)破格申报: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本职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档案专业人才,符合破格条件,均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一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无特殊原因,其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三)职称外语要求。申报正高:职称外语A级合格,申报副高:职称外语B级合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定评审的参考依据。年满50周岁可免试。

(四)计算机要求。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1〕329号文件规定,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年满50周岁可免试。

(五)年度考核:近3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破格人员须有1年优秀。

(六)继续教育证明或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证明材料。

(七)申报高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一般公示为7天时间。

三、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目录(打印)2份,其中1份贴在档案盒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网上申报有水印的,用A4纸打印15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加盖红印章。

(四)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放入一信封内);

▲上述四项材料不要装订。

(五)

评审对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档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六)

级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属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七)从事档案工作资历证明、单位性质证明;申报对象的学历如是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须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除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认定表。

(八)近三年任期考核材料1套;

(九)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一式1份。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十)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十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上述7(五—十一)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四、论文鉴定

申报正高需提供3篇论文,申报副高提供2篇论文。论文的复印件,必须有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于2015年1月20日之前送到市档案局,收集统一报送至省档案局专家鉴定。鉴定费每篇400元,副高800元,正高1200元。

申报副高级档案职称(副研究馆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毕业(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并从事馆员工作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并从事馆员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含研究生结业、第二学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并从事馆员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5年,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馆员工作6年以上;

(5)取得馆员资格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申报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条件:

(1)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2)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3)按照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四等奖或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厅级二等奖以上档案专业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完成一个档案馆、档案室晋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标准的主要贡献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应用或开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或编研档案史料、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其成果已经受益单位和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因从事档案工作业绩显著,受到省级以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 *** 表彰;或所在单位档案工作获省级先进集体的主要贡献者;

(5)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工作成果显著,为本单位、本地区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附当地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并需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以上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下同),其中在国家级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部级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3)在省级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在省级以上档案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

(4)在国家档案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省档案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的文章,可计入论文数量.

评审参考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方面: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2.掌握本专业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正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熟悉相关学科知识及所从事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工作能力与实践方面,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档案专业3个以上主要环节的工作任务,或在档案专业某一领域、某一岗位上完成2个以上工作项目,成绩突出;

(2)负责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档案专业规范、标准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付诸实施;

(3)具有档案管理、编研、保护技术、档案宣传、档案教育等某一方面的丰富工作经验及专长,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取得研究成果;

(4)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较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问题,对重大的业务建设能提出可行性方案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所采用;

(5)具有编审本专业大专以上教材的经历或具有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在大专层次的档案专业培训班任课2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