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改办中学高级教师通过名单公示

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广西高级职称公示2018:3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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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广西高级职称公示2018:350人

晋升广西高级职称公示2018:350人

宾阳县宾州镇第二初级中学:

谢和文

宾阳县宾州镇第三初级中学:

王典贤

宾阳县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

朱小勤

宾阳县宾州镇第五初级中学:

覃 静

宾阳县宾州镇之一初级中学:

李 红 张世玲 韦 琨

宾阳县古辣中学:

文贻杰

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

卢幼平 陆小英

宾阳县黎塘镇之一初级中学:

韦文贵

宾阳县露圩初级中学:

吴进辉 黄树培

宾阳县武陵镇初级中学:

张明乾

宾阳县新宾中学:

谢佩华

宾阳县新桥镇大仙初级中学:

蒋守垣

宾阳县洋桥初级中学:

丁振忠

宾阳县邹圩中学:

甘俊峰

广西宾阳县高级中学:

梁 群 王顺德 巫文卿 廖子吉 罗 蓉

黄丽兰

广西隆安县古潭初级中学:

马生安

广西南宁市马山县马山中学:

陈静欢 蒙凤姬 蓝露云 郑 慧 韦荣新

李静梅 覃国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中学:

谭 锋 郑季里

横县百合完全中学:

覃兆彬 闭文农 谢振旭 池江宁

横县百合镇第三初级中学:

罗永珍

横县百合镇之一初级中学:

邓小金

横县第二高级中学:

黄宗宜 林光彩 许承良 谢宏鲜 蔡家巨

黄忠辉

横县横州镇第二初级中学:

叶保关 梁惠和 黄梧珍 梁家莲

横县横州镇之一初级中学:

吴桂红 周少娟 宁明鸣 雷红兵 梁伸淼

横县横州中学:

方永梅 马相会 刘小冬

横县马山乡之一初级中学:

张美演

横县民族中学:

吴向海 韦 英

横县那阳镇之一初级中学:

黄小荣 邓家禹 陆云波

横县校椅镇第二初级中学:

梁明仟

横县校椅镇中心学校:

韦 希

横县中学:

施良增 黄晓红 陈 纺 张焕治

隆安县第三中学:

陆青柳 何如安 何 惠

隆安县隆安中学:

马建祝 李清根 林开叶 黄 霞 余朝宁

隆安县民族中学:

黄科成

隆安县南圩镇初级中学:

周玉娟 黄文臣

隆安县雁江镇初级中学:

曾祖德

马山县教研室:

黄建昌

马山县林圩镇之一初级中学:

黄勤强

马山县民族中学:

韦梦菲

马山县乔利乡乔利初中:

杨 宇

马山县永州镇州圩初级中学:

韦瑞全

马山县周鹿镇双联中心学校:

黄立新

南宁华侨投资区华侨中学:

李贤英 覃云英 李 琼 梁美秋 农大正

南宁沛鸿民族中学:

苏荣新 曾光星

南宁市白沙路学校:

钟英勤

南宁市北湖北路学校:

景黎猷 黄文坚 李日兰 唐小凤

南宁市第八中学:

黄志全 黄 涛

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

周子忠 吴选英

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

谭德杰 邓磊迪

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

莫违春 麦志高 韦茂亮 韦 媛 杜少娟

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

彭琼珍 农英明 刘庆辉

南宁市第二十五中学:

宋江丽 杜倬君

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

赵 薇 黄 杰

南宁市第二十中学:

吴秋洁 梁晓日

南宁市第二中学:

付松锋 林锦辉 杜献军 陈彩霞 方 晶

南宁市第九中学:

周 征 陈云芳 张 京 陆立高

南宁市第三十九中学:

周珊伊 张义江

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

彭 岚

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

刘美云 阮清暖

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

林小良 黄增献 陈桂凤 王荣礼

南宁市第三十五中学:

唐秋生 黎海贵

南宁市第三十一中学:

谷宜阳 农国标

南宁市第三中学:

阎 增 吴翠仙 姚树华 杨小菊 王 婕

南宁市第十八中学:

肖翊东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

农善锋 黄秀勇 李梅琼 梁国飞 吕智平

王银安 李志玉 卢宁洪

南宁市第十七中学:

李伟萍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

阳光照 吴江峰 陈薇薇 周 宏 王宁豪

梁河英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

庞 奎 曾健静 王 刚 李永洲 李继荣

南宁市第十五中学:

张晓红 辛连胡 曾宪业 廖志明 梁新娥

杨秀君

南宁市第十中学:

蒋晓云

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

黎鹏云 马辉天

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

郭建清

南宁市第四十六中学:

黄少明

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

张日新 梁珍贵 黄富镪 黄慧玲 苏华洁

南宁市第四十五中学:

李金英

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

李兰英 陈增庆 农杰清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市第二师范学校、市二十二中学):

罗胜舞 李珍英

南宁市第四中学:

庞雪燕 伍书勤 麦 新

南宁市第五中学:

林祖恩 黄永强 莫艳丽

南宁市之一中学:

李耕岩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中学:

何春强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初级中学:

潘月娥

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初级中学:

韦美娟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初级中学:

李明祥 范家逸

南宁市盲聋哑学校:

陈玉玲 邓敏带

南宁市明秀西路学校:

农红宇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初级中学:

莫轻权 李加良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中学:

黄尚英 农 巧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

施专业 何有洪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刘晓丹 谭银香

南宁市文华学校:

梁泽勇

南宁市五一路学校:

潘敏媛 李志明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中学:

邓玉带 莫华民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中学:

甘郁新

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第二中学:

林喜琨

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中学:

李益孙 杨 宇

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廖明江 廖奕琛

南宁市新秀学校:

施林英 谢 驰

南宁市新阳中路学校:

张 绚 潘金雪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中学:

潘继宁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第二初级中学:

李春凤

南宁市秀灵学校:

赵小金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陈熹微

南宁市英华学校:

陈 旻

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

滕贵祥 黄振浩 杜万瑞 苏建红 黄炳再

吕春华 陆建敏 何海力 黄天赞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乡初级中学:

杨朝考 黄 赤

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

黄大清 陆兰娟 隆湘玲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研究室:

郭开合

南宁市邕宁区民族中学:

陆丽明 玉 魁 莫裕叠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之一初级中学:

黄 *** 李文毅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中学:

杨正左 梁富康 玉可响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朝阳初级中学:

黄贤英 梁 芳 杜万枢 杨茂武 刘钟侨

黄东飞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第二初级中学:

苏春芨

南宁市邕宁区新江中学:

黄福权

南宁市友爱南路学校:

王春丽 范艳丹

南宁市友衡学校:

谢启创

南宁外国语学校:

覃景莉 苏相孝 岑敏珍 关玉明

上林县白圩镇白圩初级中学:

韦继贤

上林县白圩镇覃排初级中学:

莫利凤 农志标

上林县白圩中学:

周传记

上林县大丰镇尖岭初级中学:

李德俭 吴梅丹 韦 燕

上林县民族中学:

韦振敏 韦芳美

上林县木山乡木山初级中学:

肖宏耿

上林县三里中学:

黄志春

上林县西燕中学:

韦 珍 陆立明 蓝 宏 韦文翔

上林县巷贤中学:

李应元 卢益群 苏泛江

上林县镇圩瑶族初中:

蓝高峰

上林县中学:

樊世新 韦安华 蒙花珍 李丽娟 覃启莲

陆金兰 韦燕飞 谭 智 覃绿原 吴高远

李少妹 李高秀

武鸣县城厢镇中心学校:

李国花 梁妹英 杨 群 方宇绍 欧小波

韦秋兰 潘海明 方英桃

武鸣县府城高级中学:

卓仕宽 梁兆敏 邓建周 黄汉迪

武鸣县府城镇中心学校:

苏如军 韦恒键

武鸣县甘圩镇中心学校:

陆玉广

武鸣县教师进修学校:

黄金湖

武鸣县罗波镇罗波中心学校:

王梅春 卢凤英

武鸣县锣圩高级中学:

苏以颖 李成忠

武鸣县锣圩镇中心学校:

潘玉艳

武鸣县马头镇中心学校:

李汉华 马武文

武鸣县民族中学:

韦克锋 卢梅英 梁爱琴 唐敏荣 潘春梅

刘惠群

武鸣县实验学校:

宁小芹 莫彩芳

武鸣县双桥镇中心学校:

赵 洁 苏 英

武鸣县太平镇中心学校:

罗植才 李松林 罗纵清

武鸣县武鸣高级中学:

李宛轩 黄英照 林芬娇 潘万星

武鸣县武鸣中学:

黄忠实 王北原 陆廷峰 曾冠辉 吴爱华

卢金迪

武鸣县仙湖镇中心学校:

卢安来 梁维坤

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42人

晋升:42人

宾阳县宾州镇中心学校:

陆秋香

宾阳县古辣镇中心学校:

罗小平

宾阳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何 凡

宾阳县芦圩完全小学:

张 红

横县峦城镇中心学校:

莫钟桓

隆安县城厢镇敏阳中心小学:

潘秀红

马山县教研室:

韦春香

南宁市翡翠园学校:

蒙秀峰 卢 华

南宁市共和路南段小学:

葛 宇

南宁市桂雅路小学:

展秀芬

南宁市华强路小学:

李 政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学校:

黎爵恒

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

甘大勇

南宁市锦华小学:

张 萦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中心学校:

吴 冰

南宁市民乐路小学:

韩忠幸

南宁市民主路小学:

林晓红 杜洁琼

南宁市民族大道中段小学:

杨活荣

南宁市南湖小学:

黄宝菊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教研室:

陈树宇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林 园

南宁市万秀小学:

冯小菡

南宁市卫国小学:

曹美芳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研究室:

吴俊宏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中心小学:

邓世云

南宁市仙葫学校:

韦武平

南宁市新兴民族学校:

陈进生

南宁市星湖小学:

黄绍东

南宁市秀田小学:

黄献英 赵莲芳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研究室:

黄雪芳 何忠秋

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中心学校:

陈爱芳

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

周腾先

上林县白圩镇中心学校:

覃育山

上林县大丰镇皇周小学:

黄桂香

上林县大丰镇中心学校:

李学平

武鸣县城厢镇中心学校:

黄韩英

武鸣县宁武镇中心学校:

卢柏莲

武鸣县双桥镇中心学校:

刘红梅

[广西]广西高级职称公示2018,广西高级职称公示覃佩娟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8年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2018年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是2018年12月份出来的,并于2018年12月19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为2018年12月19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具体评审时间安排参照下表:

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之一条之一点,符合广西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1、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申报评审程序:

(一)广西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并经各级卫生人事(职改)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至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

不在广西境内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广西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三)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多头申报。

如选择通过广西卫生系列相应高级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方可申报。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度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五)已组建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市,负责各市除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外的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校下辖各附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自治区人民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除上述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外,全区卫生系列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组织开展。

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点,报送材料:

1、申报个人所在单位采用职称信息系统单位版推荐、收集汇总,逐级报送审核。各市卫生计生委上报各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相应的评审机构;区直各单位上报区直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直接报送我办。

2、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有举报,经查实后追究审核人员的连带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

3、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相关职改部门应反馈申报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果申报人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后仍无法证明的,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名单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如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按有关规定实行层级负责制,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负之一责任,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各负其责。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 *** 官网 - 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二次公示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广西高级职称资格从二次公示结束到正式下文公告要多长时间?急用!!!

2012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已于2012年11月7日公示了(广西人力资源保障厅首页----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员---职称评审...),原则上公示期间需要7天,估计正式下文公告应该7天以后....

广西职称网公示名单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03-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租灶竖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

03-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0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弊大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0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03-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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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才市场职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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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2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修改补充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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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和推荐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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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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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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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操作直播培训的通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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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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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高级职称公示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选择“审批公示”选项,可查找高级职称公示。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