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符合广西职称计算机的免试条件,具体是哪个文件的哪一条规定的?
一、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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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职改〔2001〕1号、桂职改〔2004〕4号、桂职办〔2009〕42号和桂职办〔2009〕93号文件规定,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1、从2009年开始,转正定职称或通过评审、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定职或聘用职务之前,要求考取2个计算机模块合格。
2、2001年以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考2个模块;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考3个模块;取得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考3个模块。
3、2001年(含)后取得初、中和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评审中级、副高(一档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分别在原已考模块基础上,补考够3、4、5个模块。即由初级报中级的考3个模块;原报中级已考2个模块现报副高的,加考2个模块;原报副高已考3个模块现报正高的,加考2个模块。
4、2009年(含)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原已考试通过模块的基础上,加考1个模块。
5、凡是2009年之前评审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聘用时按“老人老办法”处理,不要求按桂职办〔2009〕42号文补考够相应的计算机模块。
6、专业技术人员可自由选择各类别的模块,不再指定必考模块或指定某一类别的模块,只要不是重复考试相同模块,均视为有效。
7、从2009年开始,工作在乡镇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必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8、凡通过考试取得的中级、初级职称,聘用时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上述1—7点规定执行。
二、应试与免试人员范围
1、应试人员范围
①凡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需申请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②鼓励其他各类人员参加考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办申请免考:
①凡19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②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③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④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者;
⑤对2008年6月至2015年6月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在尼日尔和科摩罗两个国家执行卫生援外任务期间申报职称的可以免除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申请免考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9月份报我办审批(市叠彩路8号市直机关办公大院7栋2楼,咨询 *** 2822619)。《免试审批表》请登录桂林人才网职称管理栏目或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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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前两年的考试通知,免试条件是一样的。你要找文件可以到人事科找今年的通知。另外。桂林市职改办(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原职称科)从2012年8月20日起,办公地点由市叠彩路8号7栋2楼搬迁至市环城西二路71号1楼(铁西加油站斜对面,市职工大学旁,原国家安全局办公楼)。
联系 *** :2831121
广西职称每年两聘哪年开始
2015年。
2015年广西民企系列职称评定改革新政出台,2015年广西民企系列职称的评审将实行“一年两评”,即于2015年的6月份和11月份进行申报,另外,职称取得一年后可申报第二职称;而不同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不需再转系列,可直接申报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
30年教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要如何解释?
重大举措:职评门槛因30年教龄取消。老教师有希望了!
去年秋季学期,我知道的一个乡镇,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300多人,按照岗位比例计算,只有5个中级职称名额。而够资格晋中级的教师有60多人,有20多个人参与竞聘,其余的40多人放弃了机会。
这40多人为什么主动放弃竞聘资格呢?后来我经过了解才知道,他们基本上都是30年教龄左右的老教师。
其中的一个教师讲:“我们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材料可以拿出来和那些人比。最多就是听课本、备课本和学校的出勤表。整天只知道上课,上课,教学生,批改作业。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全校的教师都在盯着呢,给谁不给谁。我都是让给其他人,从来不给别人争。什么都没有,怎么和别人比?除了教龄长之外,什么都不行!抽测吧,我们教学点的孩子少,成绩好的都去好学校学习了,哪里获奖去?”
就这样,一次次的机会错过,一年年的希望失去。
我问他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怎么比较的?他好像非常熟悉,慢慢地一个一个地罗列出来。能够算分的有:
1.工作年限。一年1分。
2.上年度教学计划。完整的教学计划共计10分。
3.听课本。一学年共计30课时,每学期不少于15节。满足条件得15分,少一节扣0.5分。
4.上年度不少于40次教科研研讨记录。满分20分。
5.考勤记录。全勤20分,一次缺勤扣0.5分。
6.学科抽测奖。全镇一次获奖之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2分。
7.各级奖状。包括优秀、先进、论文、示范课、公开课、骨干教师等等,一件4分。市级的一个6分,省级的一个10分,国家级的一个20分。
特别是最后两个条件,一直以来都是醉心于课堂教学的老教师基本上就没有,而能取得这些条件的教师,都是不简单的。
看到了吧,几十个教师竞聘5个中级职称名额,竞争力是非常大的。 乡镇中心校这一关不是那么好通过的。
不过,现在好了,不要再比较了, 只要你教龄达到30年,就不要参与乡镇竞聘资格的审查了,直接准备晋级材料,参与更高一级的职称评聘就行了。
让工作年限达到30年的老教师直接晋级,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这种举措真的是非常重要,非常及时。这样,老教师们就有晋级的希望了。好事情!值得推广!
(一家之说,仅作参考。)
这个说法来自山东省近期印发的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一份文件,文件里涉及到教师职称的文字是这样的:
这是一项很了不起的举措,对于山东的乡村教师,可以说是大利好,山东这样做了,其他省份一定也会借鉴的。
但是,不少人不以为然,其实是没有看懂。“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句话不知道是多少教师期盼已久的。有一位老师,自己从45岁时,就具备了副高申报条件,一直到退休,学校也没有岗位,最后还是从中级岗位上退下来。另一地区的老师,评上副高职称,但是学校中级岗位满了,一直等到退休,也没等到岗位,遗憾地从中级岗位上退休了,可以说是抱恨终生了。
山东这个政策出台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在乡村中小学任教的老师,教龄10年以上、20年以上、30年以上,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了,也就是说,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申报,不管单位是否岗位是否已满。如果通过评审,有了中级、副高、高级教师资格,单位直接聘用,哪怕原先这些岗位已经满了,也不影响聘用,工资也就随之调整上去了。
以往,只要单位岗位满了,没有岗位了,下面的教师只能等,等有调出了、自然减员了,腾出岗位才能申报评审,才能聘用。这对乡村教师的利好真的够大的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的教龄已满30年,那么,你在晋升高级教师职称时,可不受本单位高级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
举例来说,你所在单位共有教职工100人,按照以前教师职称结构比例的相关规定,高级教师岗位只有15个,如果这15个岗位已满员,那么,下面的中级职称教师即便再优秀,也不能晋升高级职称。而要晋升高级职称,就只能等那15个高级教师岗位出现空缺(高级教师退休或外调)后再按照空缺岗位数进行递补。
多年以来,由于受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许多学校每年能得到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指标太少,有些学校甚至连续几年都得不到一个指标,这直接导致了大批的中级职称教师晋升高级无望,从而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正是为了缓解上述矛盾,有关部门最新出台了“三十年教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可不受职称结构比例限制”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30年教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虽不受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但仍需具备职称评审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晋升高级职称的各项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否则,还是晋不了高级职称。并不是说一个教师只要教龄满30年就可以无条件晋升高级职称。
实际上,要解决教师高级职称晋升难的问题,只出台30年教龄教师晋高级不受职称结构比例限制的规定还不够(因为这一规定只针对教龄满30年的老教师,惠及面不广),还应该扩大教师职称结构比例中高级职称的占比,让更多年富力强、有才华、有能力的中青年教师得到及时的晋升,如此双管齐下,才能更有效地解决教师高级职称晋升难问题。
当前,全国各地市在职称制度的改革上,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都相继作出了一些优待性政策,特别是 对具备较长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以不受岗位数量的限制。
“三味”2017年评的高级(副高),正是受惠于这项优待政策。
直到2017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特大喜讯: 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 。最终如愿以偿。
那么,对于这项优待政策,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呢?
一、在以这项条件参评时,上面将严格把握以下几个关键条件进行审核 :
1、所谓“乡村教师”,仅指在县城以外的乡镇学校。
2、申报职称时,依然在乡镇学校任教。否则,以前的乡村教师教龄再长,不得以该项条件参评。
3、如实计算乡村教师教龄,必须满20年及以上。
二、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并不是“无条件直接晋升”。
在学校没有职称空岗数的情况下,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可以不受岗位数限制,也不占单位原岗位数,既可以参评,也可以受聘。
但是,如果参评者不达拟评职称的基本条件,没有足够的业绩荣誉,也是评不上的。
2017年,“三味”所在学校,共有3名教师以“20年乡村教师”条件申报,仅“三味”1人评上;2018年又有3名教师以“20年乡村教师”条件申报,前几天市里已公布评审结果,竟然无1人评上。主要原因应是教学业绩条件在档次级别及数量上还有差距。
近来,网上有传言:30年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可以直接晋升高级。各地市政策不一,不知是真是假。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各地的职称评审政策,将有越来越多的优待政策,来优待乡村教师和一线教师 。
敬请各位教师网友耐心期待!
30年的教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句话在2018年山东省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是有体现的,原文是这样说的:
我国的公立学校是属于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都是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岗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教师正常都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其中1到7级为高级岗位,工资水平和公务员处级领导差不多,8到10级为中级岗位,工资水平和公务员科级领导差不多,11到13级为初级岗位,工资水平和公务员普通科员差不多。 想要聘用到相应级别的岗位就需要相应级别的职称,只有聘用到相应岗位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这也是为什么教师们都努力争取更高的职称 。
但是,我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始实行“评聘结合”的职称政策, 想要参加职称评审必须单位有相应的职数 。而我国对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比例是有控制的,全国的总体控制比例为1:3:6,也就是1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只有1个高级岗位职数,3个中级岗位职数。虽然具体各个单位的比例不同,但是总体上高级和中级岗位都不多。
所以很多学校的教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却因为职数限制迟迟无法评上高级或中级职称,工资待遇一直无法得到提升,并且看不到希望。总的来说,职称的评聘消耗了教师太多的精力,导致他们无法专注于教学,这对我国的教育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但是,山东省下发的实施意见中,就在局部上打破了这个限制 。对于乡村的中小学教师,只要从事教学工作十年,就可以参加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二十年就可以参加副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三十年就可以参加正高级职称的评审,不再受到单位职数的限制, 对于教师来说,只要努力工作那么迟早都能够评上职称,而不在需要为职称勾心斗角了 。同时,这个政策只针对乡村教师,也是为了帮助乡村留住优秀的教师人才。因此,这个举措不论是在教师群体还是在群众中,都是得到肯定的。
而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我们希望未来国家也能出台类似的政策,畅通他们的上升通道!
“乡村一线教师教龄满10年可以评聘中称职称,教龄满20年可以直接评聘副高职称,教龄满30年可以直接评聘正高职称,不受岗位职称结构比例限制。”这一对长期奋战在乡村中小学一线教学岗位的职称优待政策,已经开始在山东、湖北、辽宁、黑龙江、宁夏、福建等六省试点,广西、甘肃等经济欠发达省份也有例似的政策执行。解读这一优待政策,有以下三点:
1、必须是乡村教师。 这项政策所指的乡村教师,是指县区城镇以外的中小学校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甚至虽然在乡镇工作,但其学校所处的位置是城郊,也会有划定范围,距离城镇多少公里以内的学校不会算做乡村学校。乡村一线教龄,必须是连续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的年限,如果中间调任城镇学校教学,要重新起算。
2、直接评聘职称。 不管以前是初级职称,还是中级职称,甚至没有职称,只要满足乡村一线教学时间要求,可以直接评聘对应的职称。也就是说,只要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30年,哪怕以前是初级职称,也可以直接评定为正高职称。
3、不受岗位职称构成比例限制。 技术岗位的初、中、高职称,是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按比例核定各级职称数量。而满足条件的乡村一线教师,评定职称时不受这个比例限制,满足哪个条件,就评定哪个级别的职称,教龄20年评定副高职称,哪怕该学校没有副高名额。而且是评了就可以聘,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也不受评聘分开的影响,出现评了聘不上,不能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
目前这一政策只在部分省份的部分地区试行,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推广到全国的中小学校,尤其是中西部偏远地区。也希望这种优待政策,会向基层卫生医疗等行业推广。
——具有30年教龄的老年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晋级高级教师职称,这是国家对长期在乡村从事教育事业的老年教师的偏爱,也是教师长期奋斗在更低层,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的乡村教师的辛苦付出的一种回报。
——送甜要送到心 里,送福要送到家里。这就是说职称要和工资
挂钩,不能分离。有的老年教师,虽然晋升到高级教师,但是,直到退休,也没有拿到相应的职称工资。为什么?就是因为在最后一场职称工资的争夺战中,你的实力不够,底气不足。在这一场“战争”中,不但要比你的教育教学的相关资料,还要比你的教学成绩,还有获奖证书,职务等,能比的让你心 服口服。如果你有省,市的荣誉证书,那就一路绿灯,直接数钱 吧!这是不限制中的限制,倾斜中的倾斜。职称是不值钱 的,值钱 的是职称工资。头十年地,就有的地区实行这种晋升 *** 。
——教师的工作既光荣又辛苦,尤其是老,少、边、穷的乡村老年教师。但愿国家恩惠的阳光,遍布城乡,照耀着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这句话的解释是非常明显,也是非常明白的。各个地方在制定政策时,表述虽然有不同,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参加职称评审”等,但实质内容是一样的:
一、不管有没有职数,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现在实行的中小学职称评聘是用职数限制的,比如说单位有100名教师,副高职称比例是8%的话,就只有8个副高职称的职数。只要有8个人聘用在这些副高岗位上,没有空缺的岗位,你就是水平再高,年限再长,都是不能再评审副高职称了的。
现在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就是说即使单位的8个副高职称岗位全部聘满了,你满足了那样的条件,就不管有没有空缺的岗位,就可以参加副高职称的评审了。实质上,等于将原来的职数从8个增加到了9个。如果有两个人都满足那样的条件,也可以一样参加评审,也就是将职数从原来的8个增加到了10个。不过,这个增加的职数只有这两个满足条件的人能用,其他的人是不能用的。
二、只是可以参加评审,评审的标准并没有降低
这句话的表述是:“申报.........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参加职称评审”。就是说,满足了条件可以申报,可以参加评审,并没有说满足了一定条件就可以评定为副高职称或其他职称。评不评得上,还是要看你的情况的,还要看你的申报材料。如果论文、优质课等情况满足不了评审要求的话,要评上也是较难的。评不上,也就聘任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了。
三、具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教师,可以从这一政策中受益
这一政策对具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教师是有利的。按原来的规定,受单位岗位职数的限制,他们连参加评审的资格也没有,这是不公平的。这一规定对在乡村从教时间长的教师也是一种激励。现在,这一政策给了他们机会,可以参加评审了。只要他们的能力和水平达到要求,就可能获得相应的职称,就可以不管有没有岗位指标,都可以获得晋升,获得工资的增加,这也是对这些教师能力和水平的认可,对他们贡献的认可。这一政策还是比较好的。
但是,这一规定没有降低评审标准,这就是说,教师在工作中还是要注重能力和水平,该写论文时写论文,该要争取优质课时要尽力争取,尽量有能够展现自己的能力水平的材料,在有机会时自己才能评审得上。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以更大的善意和更大的快乐来看一些文件,但实际上目前在全国各个省出现了一些职称评审的文件时候,我们都过度的开心了,实际上结果远远不是这样。
比如说山东省出台的这个文件,年满十年申报中级,年满20年申报副高级,年满30年申报正高级能看清楚了吗?这里面有两个字特别重要申报。
就这两个字,实际上很多人在阅读的时候往往会一带而过,而不考虑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这博大精深的背后其实就是给你画了一个大饼,当然这个大饼有些人能拿到手,有些人或许拿一辈子还是拿不到手。
所以说申报和评上是两个概念,在很多地方执行得职称方式仍然是评聘分离,那么就出现了更为可笑的一部,或者更让人难以接受的一步。
举个例子来讲,你现在年满十年了,你可以申报,并且不受单位比例的限制,那么你有可能会一口气申报十年,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你已经到了副高级的申报年限了,因为为什么您还在申报呢?因为你没有评上。
所以说在这儿给你画了一个大饼,让您开心开心,您可以申报,你有资格申报就是这个意思。
有些地方执行的是,即使你已经职称晋级,但实际上你的工资不一定兑现,这被称为评聘分离。
所以说即使你的职称已经晋升,但是你的工资没有兑现的话,想必这和没晋升是一个级别,但是好在晋升的还是有机会的。
有时候我们都在盲目的乐观,当然这样能够换来好心情。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职称采取得是评聘分离的方式,举个例子,某学校有教师100人,其中85人是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了相应职称的人有85人,这些人中评定了某一职称的人25人,但是上面对这一职称的聘用人数有比例的要求,也就意味着有部分人员聘用不了,也享受不了相应的待遇。现在好了,具有30年教龄可不受这个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具有30年教龄,你具备什么职称就可以聘用并享受到相应待遇。这是对教师的利好消息,也是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政策以后,落实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有力措施。
广西教师晋高职称支教有年龄什么规定?
没有年龄的规定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广西境内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广西乡镇职称评聘,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广西乡镇职称评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学、小学(幼儿园)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民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申报推荐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2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退休手续除外)。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本年度申报评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工作年限、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可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严格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二○○九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9〕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改〔2009〕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30号,附件1)文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教师,一般不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先提出破格晋升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广西乡镇职称评聘我厅提交推荐破格晋升专题报告,经我厅同意后方可评审材料。
(三)在县城以上(含县城)城镇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桂职办〔2005〕13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符合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改〔2004〕4号)和桂职改〔2007〕1号文件有关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者,必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或《广西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由县以上教育局审核后,报所在市或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文件,在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暂不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为贯彻《 ***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县城以上(含县城)工作的城镇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要有到农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超过一年以上者,在农村学校任教(支教)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按照农村学校教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有关政策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直接申报不同系列(专业)高一职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须先参加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
(六)原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可以按有关规定申报同一职级转系列(专业)重新确认评审,重新确认新岗位所属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可与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累计。重新确认评审必须按所申报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这类人员暂不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来评审的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可不再参加外语考试,但要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代表作并通过专家鉴定。
(七)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我厅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定的12个学科分类(见附件2)申报。选择学科必须坚持个人志愿的原则,并由本人填写在相关的表格中。
三、考核推荐
(一)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定额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教师范〔2005〕100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校内张榜或校园网公布申报人员姓名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在一定范围内(如学校办公室、教师备课室等)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送审论文著作等,公示时间为5~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由公示单位负责核实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公示后,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时间和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者,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严肃处理。
(三)学校要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教导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等有关方面的审核,审核后要在评审表的“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和“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等相关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名。
(四)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要成立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议、推荐,对广西乡镇职称评聘他们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并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者进行答辩。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在答辩、审议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
![[广西]广西乡镇职称评聘,广西职称评定条件](/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2-12-21/63a203672c689.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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