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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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

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加大了向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

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三级(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2.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员级(十三级)。3.技术工:一级高级 *** ;二级 *** ;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普通工。

教师职称级别一览表

教师等级职称划分表十二级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等等。

教师等级职称的评审标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

[广西]广西职称对照表,广西职称单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