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流动人口职改办职称证书能全国通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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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流动人口职称证书,广西人才职称市场

广西南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本人住工地。

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

2

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3

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END

居住证办理

1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

2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

3

《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END

居住证用途

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 *** 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 *** 保障性住房。

2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还能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需要进行职称考试的,也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3

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的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已婚育龄夫妇生育之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桂林如果没有暂住证可以上车牌吗?

外地人在桂林如果没有居住证不可以上车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桂林《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机动车登记便利。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公安机关规定。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适用。

第六条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证》发放和治安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居住地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流动人口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自治区和居住地人民 *** 提供的其他便利。

二、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未满16周岁未申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由共同居住且符合办证条件的监护人代办。

2、住所证明材料: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出租屋主身份证复印件等;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宿舍住所证明;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房产证复印件,屋主身份证复印件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屋主身份证复印件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3、就业或就读或经商证明材料;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调动文件)及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就读的提供居住地的全日制学校证明;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就业、就读、经商的材料。

4、填好的《广西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第1、2、4项为公共必交材料,第3项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交材料。

三、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章 登  记

之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016年广西外省中小学生转入学藉的流程

根据 《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和外省 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 的通知 》(

桂政办发〔 2012 〕 330 号)精神,现就 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 和外省 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 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在广西参加 普通高考: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 高中阶段完整 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三)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历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三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止,满三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初中毕业后满三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三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

2. 至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 18

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四)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 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2005 〕 27

号)精神,

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我区高中毕业证书,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五) 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 *** 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我区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七)原户籍在我区(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我区后户籍迁出又迁回我区,高考报名时户籍在我区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申报材料

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条件的外来人员,申请报考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二)符合报考条件二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三)符合报考条件三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申请报考人员的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历届生提供)、

初中毕业证书或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同等学力人员提供)、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四)符合报考条件四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 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或广西高中毕业证书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

(五)符合报考条件五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中职学校提供)。

(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4 )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5 )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 6 )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2. 有 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中职学校提供)。

( 3 )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六)符合报考条件六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随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 安置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转业证。

2.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调动文件、调入单位证明。

(七)符合报考条件七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考生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材料除《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须提供原件一式三份和《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须提供原件一份外,其余均交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