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柳州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评审需要那些材料

评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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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 *** ,必须在岗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认定对象、条件:

1、 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认定条件

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员”级;

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助理”级;

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以认定中级;

博士: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中级;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毕业当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者,可以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对象、条件:

1、国家统招制大中专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函授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2、初、中、高级评审条件

中专:见习期满一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三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后,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级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十五年,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硕士、双学士: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博士: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定材料:

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以下材料:

(一)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单位工作鉴定一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二)初、中、高级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著作一式三份(中级一篇,高级二篇以上);

6、申报人专业技术总结一份;

7、申报人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

8、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

9、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0、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打分表(A3纸复印一式15份)。

五、申报程序:

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 *** 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各区、县职改办认定、评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市流动人员职评办认定、评审。

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人事 *** 人员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可报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工程师评委会评审,其他系列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委托市职改办或相关部门评审。

高级职称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报市职改办评审。

[广西]广西柳州技术职称,柳州评职称

广西柳州:我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毕业证怎么申请计算机职称

没有专门的计算机职称,企业中的技术职称从高到低有教授级高工、高工、工程师(中级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师)、技术员(即尚未评定职称的技术人员)

以前参加全国的计算机资格与水平考试,选考资格类的考试,到了评级的年限企业也可以直接认定,但目前更高能认定工程师级别的,比如高级程序员认定的职称级别就是工程师,程序员认定的职称级别就是助理工程师。选考水平类的不认定职称,虽然水平类的考试难度要大些,通过率更低,但是企业就是不承认,因为水平类的考试对考生的条件要求很宽泛。

毕业证只是说明你在学校学习合格,准予毕业,而职称是表明你在工作中的技术能力、水平,很多职称是不能直接申请的,要评定,经济师、会计师之类的还要参加全国考试。本科毕业一年后可以直接申请助工,硕士、博士毕业的也是一定年限后可以申请工程师。高工以上的就要评定了,各个行业、各个企业要求有所不同。

关于广西柳州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桂职办[2005]130号

评定标准:中学一级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专业基础知识较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和教学 *** ,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承担教学公开课,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市、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教育技术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4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从事外语教学的教师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语种自选一门。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在县城以上工作的城镇中学教师,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45学分学习要求,其中自学30学分,参加业余培训、脱产培训、科研教改不少于15学分,一并提交《中小学教师教育登记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教师专用)》及上级行政部门要求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职业中学教师1年以上)。

二、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中教师减少2节),班主任6节,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工作。

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的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次以上学科小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初三年级或高三年级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

(三)教研员协助推广教研成果,参与组织过教师培训工作或组织过教学经验交流会;教育技术教研员参与过教育技术软件的编制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四、教师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须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五、参与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效果明显

(一)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整体素质比较高。

(二)面向全体学生,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二、教学效果明显

(一)任教受学生欢迎,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有明显进步,及格率、优秀率在本年级处于较高水平。

(二)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毕业会考、高考,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明显提高,参加校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得较好成绩。

(三)每年承担的公开课、教学研究课效果较好。

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一)独立完成教育教学论文2篇。

(二)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三)非学科任课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教师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培养学生干部,转化后进生工作成效显著,学生犯罪率为零。所管班级被评为2次校级以上或1次镇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个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以上各项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

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教学效果好,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或专业技能明显加强。

3、教研员(教育技术教师)

开展教科研(教育技术)活动成绩较突出,参与县级以上学科(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研究1项,或者推广优秀课题成果1项,并取得一定效果。积极参与培训教学(教育技术)骨干的工作,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方面取得成绩。指导当地学科(教育技术)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教学、科研骨干。

4、校级领导

学校管理成绩突出,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资格评审条件,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 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市级”指地级市;“县级”指县、县级市、县级区。

(五)“德育教师”指分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政教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和其他担任德育工作的教师。

(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 *** :

1、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

2、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担任副班主任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3、图、音、体、劳技、教育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4、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七)“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组全体教师参加,并有教导处、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德育教师可举行德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