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实验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具体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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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职称评审继续教育要求:完成要求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

2、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要求的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并以业绩证明来证明。具有规定的业绩成果,如科研成果或创新成果。

3、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论文要求:论文一篇,并发表在要求的杂志上。

相关信息介绍:

有关学历和专业问题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的显著区别一是具有一定的学历,二是从事的是专业技术工作。

所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具有十分明显的专业性、学术性。无论从全国还是从我省其他行业来看,晋升高级职称对学历的要求一般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但考虑到中小学教师的特殊性,对初中、小学、幼儿园晋升高级教师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但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要求,需要破格申报。

[广西]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广西副研究员评审条件

如何评实验员职称

您好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您所提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的关于职称审评的问题分好几种情况。 1、如果您档案也在所工作的事业单位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那么你只能找单位的职称改革办公室来了解,但有时存在论资排辈的问题。 2如果您的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那就比较好办了,根据您的学历及工作年限,您可审评助理职称。 *** 如下: 一、评定对象: 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 *** ,必须在岗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认定对象、条件: 1、 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认定条件 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员”级; 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助理”级; 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以认定中级; 博士: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中级;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毕业当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者,可以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对象、条件: 1、国家统招制大中专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函授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2、初、中、高级评审条件 中专:见习期满一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三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后,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级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十五年,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硕士、双学士: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博士: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定材料: 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以下材料: (一)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单位工作鉴定一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二)初、中、高级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著作一式三份(中级一篇,高级二篇以上); 6、申报人专业技术总结一份; 7、申报人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 8、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 9、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0、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打分表(A3纸复印一式15份)。 五、申报程序: 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 *** 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各区、县职改办认定、评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市流动人员职评办认定、评审。 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人事 *** 人员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可报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工程师评委会评审,其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他系列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委托市职改办或相关部门评审。 高级职称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报市职改办评审。 不知这些回答是否可以给您帮上忙,关于职称的问题您也可以登陆“八音中信人才之家”的“人事 *** ”了解。 参考资料:

助理实验师的评审条件是什么?

助理实验师

实验师 (相当于讲师)

高级实验师 (相当于副教授)

教授级高级实验师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四级、三级(物理、电子类)、三级(化学、生物类)二级(物理、电子类)、二级(化学、生物类)。 实验师资格条件

总则

第 一 章 总 则之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实验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在实验技术、仪器设备的改造,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或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具有指导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实验师资格:

1、 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3、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2年左右。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实验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实验技术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实验技术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实验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进修和专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实验技术能力。

评审条件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第九条 实验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实验课程的讲授工作,还参加指导过学生实验、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效果良好。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

(二)承担有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等技术工作;

(三)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能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和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性能指标,解决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

(四)承担实验任务,独立拟订实验方案。能独立承担实验室建设中的部分任务。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三)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附则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实验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实验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实验教学工作、专业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申报实验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高级实验师的评定标准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器材维修和有关管理工作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广西实验室职称评审条件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岗位工作,经考核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参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得4门以上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五、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或科研机构有关实验项目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能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实验。

二、主持设计与建设新的实验室,或在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性能方面成绩显著。

三、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多项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四、指导或培养过初级实验技术人员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成效。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年度实验工作质量评估或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验教学效果好,在实验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并公开发表1篇以上实验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或实验室工作奖励。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

三、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或获自治区级上述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

四、独立承担过重要实验装置的研制,已投入使用,效果良好,或成功设计、改进关键性实验技术和装置,使用效果良好。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专业核心期刊上。

二、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1部,并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

(一)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及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自治区专业奖二等奖以上。

(三)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四)从国外学成归国,在所学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完成人,2位同行研究员或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一)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

(二)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或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自治区级专业奖项三等奖。

(三)在公开发行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增加2篇论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

(四)在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中成绩显著,被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评为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或所负责的实验室通过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评估并被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实验室。

(五)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经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年纯利润30万元以上。

(六)获全国优秀教师或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能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专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本资格评审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出版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