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公告的职称等级是中级是不是要求中级才可以报名

是的。事业编考试公告的中级职称等级是需要具备中级已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才可以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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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县事业编中级职称,广西 中级职称

广西乡镇事业编职称每月能发多少钱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2600左右。广西乡镇事业编职称,每月工资到手是2600多。半年发一次职称绩效初级每个月1000,一年是12000。年终绩效1.7万,加上乡镇补贴等福利性补贴,待遇是十分优厚的。

广西中级医师职称报考条件

中级医师职称所需条件如下:

工作年限要求: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参公的科员与事业编制的中级职称,有哪些区别?

先说相同点。

首先,参公人员和普通事业人员都使用事业编制,编制性质是一样的;其次,参公人员和普通事业人员(主要指公益一类)的工资待遇都由国家财政供养,按照相应标准核发,也就是说都是吃公家饭的人;第三,参公人员和普通事业人员现在都需要参加统一考试才能入编,入职后都能晋升担任领导职务,且可以相互交流。

不同之处也有几点:

之一,编制相同,工资待遇不同。参公人员虽然和普通事业人员一样都使用事业编制,但是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公务员同等待遇。比如车补、年终绩效等,参公人员有,而普通事业编没有。因此名义上虽然普通事业编中级职称工资待遇相当于正科水平,一般情况下要比参公的科员要高很多,实际上算上年终绩效、车补等收入,参公的科员并不比普通事业中级人员少,甚至有的地方可能还超过中级职称人员。这是参公人员相对普通事业中级人员最明显的区别。

第二,编制相同,晋升空间不同。参公人员执行公务员法,因此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果单位平台高,比如是在市级以上机关,那么毫无疑问参公科员的发展空间会比普通事业人员大,哪怕后者已经取得中级职称。而如果参公人员所在单位的层级比较多,比如是县乡机关,那么反过来可能普通事业编中级职称更有优势,毕竟其已经相当于正科工资待遇,下一步还有机会晋升副高,而参公科员想要拿到副处的四级调研员,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第三,编制相同, 社会 地位不同。事业单位之所以能参公,是因为具备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换言之,在参公单位工作,因为掌握执法资源, 社会 地位普遍要比只提供公益服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高。这是个人一些隐形福利息息相关的。更直白点说,参公人员可能更实惠。这是参公单位的优势所在。

工资待遇不一样,参公和公务员一样,公积金高,每年有绩效工资。事业编没有。

干过机关事业人事工作十几年的人来说下,单纯从工资比,中级职称应该比参公科员高一些,一般来说中级职称工资与正科工资大体相当。参公后只能走职务和职级了,如果是基层的单位,职务天花板很低,有可能一辈子都是科员。但如果是省级直属单位,职务天花板高些,可以当到处级也不一定。举例说,县里的一个参公单位,单位领导才是科级,下面普通干部只能是科员。但一般基层人多一些的事业单位多少也会有些副高和正高的岗位,所以走职称还是有点盼头的,虽然也很难,但总比一辈子科员强。所以要看是哪一层级的参公单位,看看自己单位是什么级别建制的,是处级还是科级,级别越低走职称相对好些

县城事业单位,进中级好还是进副科好?为什么?

事业单位对于很多求职者而言都不会陌生,一方面,事业单位在体制内占的比重比较大,因此成为很多求职者最终的选择,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因为待遇不错,而且考试又没有公务员那么难考,因此,在考公务员多次失利情况下,选择报考事业单位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不同的单位有着比较大的差距,那么,在县城事业单位,进中级和提拔副科,哪个更好呢?

县城事业单位当中,中级和副科各有优势,如何选择与个人的未来规划有着很大的联系,具体来说:

如果选择进中级职称,那么以后工资收入部分就会十分可观。对于县城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县城的哪个事业单位,编制都不会太少,因此,在岗位职称设置方面,县城事业单位当中也都会不多或少设置一定的副高级岗位,而事业编制的副高级岗位,其收入和副处级岗位收入差不多,因此,选择进中级岗位以后,有着一定的机会晋升副高级岗位,当然,即使没有机会晋升副高,单就中级岗位职称来说,中级8岗也比事业科级岗位高出一些,所以,从收入方面来考虑,县城事业编制选择中级更为合适。

当然,如果对个人的仕途有所期待,那么中级岗位就不是更佳选择。一方面,对于县城的事业编制来说,如果选择中级职称以后,那么,就很少再有机会转为管理岗位,这个时候,当然也就很难走到领导岗位,毕竟,在县城内的事业单位当中,即使一些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也就是正科级,而单位中却会存在很多中级职称人员,还有有个别副高级职称人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县城事业的基本不允许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转为管理岗位,当然,也就没有机会走上仕途之路。

另一方面,县城事业单位人员想要在仕途上有所发展,管理岗位是必然的选择。对于县城的事业编制人员来说,想要在仕途上有所发展,除了提高个人的职务以外,身份的转变也尤为重要,因为,在县城事业单位当中,副科级事业岗位虽然不多,但是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来说,仍然有着一定的机会,而想要再进一步,成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某单位的一把手),这个时候就必须有公务员的身份,否则,很难有机会晋升,而基层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只有以事业编制副科级领导的身份,才有一定的机会,因此,想要走仕途,县城事业编制选择晋升副科级更为合适。

最后,有些人会提到事业单位当中的“一肩挑”情况。这个只是在县城事业单位当中的部分单位存在,最常见的就是学校和医院,至于其他 ***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现在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存在,毕竟,对于县城内部的事业单位来说,岗位职数本就十分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肩挑”对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磋商极大,因此,一直都在清理类似的情况,当然,已经存在的也并不违规,不过都是很久之前就有的,新提拔的干部,是不允许出现类似的情况。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