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怎么评职称

一、晋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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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辅导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其工作实绩;

(二)强调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年限。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

(三)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全局利益。

(四)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

三、任职条件

(一)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科级辅导员,专科及以下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硕士毕业生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晋升正科级辅导员,本、专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须任副科级辅导员两年以上;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专科及以下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博士毕业生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直接任正科级辅导员。

2、工作业绩条件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职业资格条件

晋升副科级和正科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二)     处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处级辅导员,须任正科级辅导员三年以上并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

晋升正处级辅导员,须任副处级辅导员三年以上。

2、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有两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少于两次;每年至少承担一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职称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职业资格条件

须获得国家认证的高级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按专任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职务(职称)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 *** 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相关学科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的暂行办法

[广西]广西辅导员职称评定,广西辅导员职称评定条件

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一、鉴于教育部已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自2014年起,我省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增设“少先队活动”科目。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以少先队活动为主要工作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 *** 辅导员,可申报“少先队活动”科目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及相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统一评审。

二、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以少先队活动为主要工作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 *** 辅导员,申报“少先队活动”科目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以少先队活动为主要工作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 *** 辅导员,也可选择兼教学科参评,其从事少先队活动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兼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三、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四、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在教学方面的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

五、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获得的县(市、区)级及以上团委、少工委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奖项同等对待;与少先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结项等与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结项同等对待。

六、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其培训学时折算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最多不超过12学时。

广西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评定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具有较丰富的职工教育教学经验、培训经验和实操技能,熟悉教学规律,长期从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

具备较强的职工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能力,能根据专业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 *** ,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进成果应用,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指导讲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评审范围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历、资历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毕业,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三)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四)非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工教育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进行职称转评。职称转评应符合职工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